滁州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6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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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

    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统计局,局机关各科室、队、中心:

    2023年全市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县(市、区)、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统计局请于2023年12月18日前将本年度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室。

     

     

                                      2023年4月3日    

    2023年全市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全市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解放思想、奋发进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扎实推动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着力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市统计系统蔚然成风,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滁州营造浓厚统计法治氛围,为奋力推进法治滁州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贡献统计法治力量。

    一、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各级统计机构领导干部为重点,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政治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2.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新时代统计普法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统计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有效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二、聚焦重点任务,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3.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聚焦统计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难点热点问题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在全市营造浓厚依法统计氛围。

    4.突出宣传宪法和民法典。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推动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组织统计人员参加宪法法律知识测试。组织开展好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认真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引导统计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5.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6.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深入开展党内法规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的宣传教育,引导统计系统干部模范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加强对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

    强化制度落实深入推进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7.认真履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将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政府网站或主流媒体刊载统计机构负责人依法统计署名文章。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课,将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等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述职述廉述法报告。

    8.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各级统计机构年度开展机关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将宪法、党内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新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内容。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出庭制度。继续联合各级组织部门、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

    9.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责任,修订完善滁州市统计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向法宣办报备,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加强工作统筹,不断提升统计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10.推进普法与统计业务工作相融合。利用联网直报平台,结合“统计服务千企”“安徽省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等工作,深入开展面向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推进在专业统计年报会、专业培训会上开展会前学法工作,实现基层统计人员普法全覆盖。

    11.推进普法与统计执法双促进。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利用“四上”企业入库现场核实、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等时机,深入基层“送法入企”,提高统计普法宣传效果。切实加强统计违法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及时整理不同类型统计违法典型案例,根据不同调查对象针对性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12.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及统计法律法规等培训,督促指导全市统计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加强统计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主动接受监督,切实维护政府统计部门公平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13.做好“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工作。依据《滁州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组织做好“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工作,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各项措施有效落实,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保障统计现代化改革顺利推进。  

    14.抓好关键节点法治宣传。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法”颁布四十周年等重要节点,在全市统计系统集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统计普法学法的社会氛围。

    15.推进统计法治文化建设。将统计法治宣传与各种传统、现代文化活动紧密结合,注重与各级政府、各部门协同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级各类法治作品创作比赛。打造新时代“互联网+”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新模式,充分利用统计门户网站、城市宣传大屏、楼宇屏幕、公交屏幕和法治公园等多种载体,积极扩大统计法治宣传阵地,不断强化统计法治文化建设。

     

     

     

     

     

    滁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34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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