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2018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滁州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设置
第二部分 滁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滁州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滁州市统计局概况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国家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八)拟定县(市、区)经济运行中和评价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完成全市地方性统计调查。
(十)协助管理国家统计局设在我市的直属调查机构;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审核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和协助省局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协助管理省统计局拨给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事业费;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十一)协助管理各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有中央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协助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承担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滁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滁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滁州市统计局本级 |
2 |
滁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
第二部分 滁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111.28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111.28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7.91万元,降低0.71%,主要原因:一是因工作调整,9月份我局有三人调出;二是退休人员工资由养老中心统一发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000.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7.89万元,占98.7%;其他收入13万元,占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0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5.14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91.00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091.00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22万元,降低1.02%,主要原因:一是因工作调整,9月份我局有三人调出;二是退休人员工资由养老中心统一发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7.8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4.86万元,降低9.5%。主要原因:一是因工作调整,9月份我局有三人调出;二是退休人员工资由养老中心统一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4.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88万元,下降0.72%。主要原因:一是因工作调整,9月份我局有三人调出;二是退休人员工资由养老中心统一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4.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1.46万元,占85.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28万元,占7.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37万元,占2.62%;住房保障支出48.76万元,占4.49%。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87.89万元,支出决算为108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发放提租补贴;二是发放老干部去世的抚恤金。其中基本支出1084.8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统计信息事务——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641.87万元,支出决算为74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专项工作多、业务工作量有较大增长,增加了行政运行成本。
(2)一般公共服务——统计信息事务——专项统计业务。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5.95万元,是年度专项工作多、业务工作量有较大增长,财政追加了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其他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72.92万元,主要年中财政追加人员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71.71万元,支出决算为5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是因为8月份退休人员费用由养老中心发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8.09万元,交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17.86万元,支出决算为1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10.51万元,支出决算为1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出——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31.52万元,支出决算为3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17.24万元,市财政年中追加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4.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0.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34.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滁州市统计局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滁州市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234.31万元,比2016年减少117.45万元,下降33.3%,主要原因经费使用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本着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经费支出的原则。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滁州市统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滁州市统计局本级及1个下属单位,均对本部门(本级)、单位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显示,本部门整体支出达到了预期年度任务和目标,保障了本部门的正常运转、统计事务的运行,也保障了在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养老、医疗、公积金等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滁州市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附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