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推动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滁州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经市领导同意后,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4日
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滁州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为奋力推进新阶段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全市民政事业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遵循“兜底线、谋福利、优服务、促治理”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大力提升民政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市各项民政事业运行持续向好。全市民政工作综合评估连续5年荣获全省优秀等次,民政工作为滁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社会救助“托底救急”作用发挥明显。兜底救助保障体系健全,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到位。全市提前1年实现城乡低保统筹,连续5年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75元、220元提高到628元,分别增幅达32%、186%。十三五期间,累计发放低保金27.7亿元,保障困难群众813万人次。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54.1%。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逐步健全,社会救助信息化全面推行,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救急难”工作、多元化社会救助服务卓有成效。
社会福利体系日趋健全。困难儿童分类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力度加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连续三年实现一年一提标。建成7家融养治教康为一体的儿童福利院。滁州市儿童福利院已转型为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实现全市乡镇(街道)和村(居)全覆盖。市县乡村四级未成年人救助服务网络基本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全面落实,较早在全省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制度。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全市养老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完善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发布制度,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普惠制高龄津贴制度,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并对未享受购买服务的低收入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扎实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截至“十三五”末,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59家,床位数22817张,其中,社会力量运营133家(含公建民营),护理型床位占比达49.4%。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取得实效,县、乡镇(街道)、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全覆盖。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智慧养老社区示范中心、智慧养老院等试点项目正式运营,国家和省级智慧养老模式建设、省级医养结合综合示范区等项目落地。
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进一步凸显。围绕加强社区建设、增强服务功能狠抓工作落实,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成效明显。基层社区组织体系不断完善,建成网格化管理“一网清”平台,实现全市社区网格化全覆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服务全覆盖,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达96.6%。“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协同”的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建成。积极开展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圆满完成全市首次村和社区“两委”同步换届工作,城乡社区自治功能进一步增强。天长市被国家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试点单位。全椒县“村民理事会促两级联动自治”被确定为全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十大成果”之一。
社会组织发展更加健康有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基本完成,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逐步确立,功能型党支部试点建设受到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高度评价。社会组织培育支持体系不断健全,建成6个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并投入使用,近百家社会组织入驻。鼓励社会组织广泛开展各类公益活动,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社会组织监管体系持续完善,社会组织重大事项备案制度基本建立。
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快速发展。大力开展慈善法律法规宣贯,培育慈善组织规范发展,动员慈善资源依法有序参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重大活动,全市慈善组织数和取得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慈善组织数均居全省前列。坚持把志愿服务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推进争先创优的有力抓手,多措并举持续加强志愿服务工作,有力推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志愿服务队伍5347支,实名注册志愿者9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3.8%),发布志愿服务项目9.2万余个,总活动时长1600万小时,均居全省前列。加大社会工作宣传科普,鼓励引导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水平证书考试和学历教育,稳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有序开展全省第二批“三社联动”工程试点建设。规范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十三五”期间,福彩销售额总计达到22.72亿元。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稳步推进。惠民殡葬全覆盖,补助标准逐步提高。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规划建设工作全面启动。全市已建乡镇级公益性公墓110座和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111座,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100%。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速推进。4个婚姻登记处成功创建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婚姻收养在线登记合格率100%。完成琅琊区、南谯区、来安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完成琅琊区9个街道的撤、并、改、立,实施三城乡、张山乡、独山乡撤乡设镇。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滁州市民政局荣获地名普查“全国先进集体”。加快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图录典等成果相继出版发行。积极推动地名文化遗产挖掘,全椒县荣评国家级“千年古县”,乌衣镇、临淮关镇、铜城镇、炉桥镇、藕塘镇、女山湖镇荣评安徽省“千年古镇”,凤阳县考城村荣获安徽省“千年古村落”。界线管理和平安边界建设扎实开展。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楚认识到,现阶段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养老、儿童福利、残疾康复、基本殡葬等基本社会服务供给与日益增长的群众需求不适应;兜底保障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基层民政力量薄弱;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布局不尽合理、功能不足、运营效率较低;社会组织整体实力和自我发展不强、承接民政服务能力明显不足;民政信息化建设亟待加强。
表1 滁州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
主要指标 |
十三五目标 |
2020年 实际值 |
十三五预计年增速(%) |
十三五实际年增速(%) |
1 |
城乡低保标准 |
|
|
|
|
|
(一)城市低保标准占当地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比率(%) |
[28,35] |
33.6 |
- |
- |
|
(二)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省扶贫标准(元) |
4000 |
7536 |
- |
- |
2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能力(%) |
70 |
72 |
1.2 |
1.7 |
|
特困人员中不能自理人员集中供养率(%) |
50 |
54.1 |
- |
- |
|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
人均消费性支出60% |
人均消费性支出60% |
- |
- |
|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 |
不低于重残补贴标准 |
不低于重残补贴标准 |
- |
- |
3 |
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 |
45 |
47 |
4.3 |
5.1 |
|
(一)护理型床位比例(%) |
30 |
49.4 |
- |
- |
|
(二)面向社会开放的床位数(万张) |
- |
2.28 |
20.1 |
- |
4 |
城市社区服务站覆盖率(%) |
100 |
100 |
0.4 |
0.4 |
5 |
农村社区服务站覆盖率(%) |
90 |
100 |
7.7 |
10 |
6 |
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 |
100 |
100 |
7.7 |
7.7 |
7 |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 |
30 |
100 |
- |
- |
8 |
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个) |
5.3 |
5 |
8 |
6.8 |
9 |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口比例(‰) |
1 |
1 |
28 |
28.1 |
10 |
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的比例(%) |
10 |
23.8 |
27.2 |
51.3 |
11 |
年均遗体火化率(%) |
87.5 |
87.5 |
0.83 |
0.82 |
12 |
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含公益性公墓)乡镇级行政区域覆盖率(%) |
100 |
100 |
15.3 |
15.4 |
13 |
节地生态安葬率(%) |
50 |
100 |
27.2 |
49.5 |
14 |
民政事业费支出金额(亿元) |
- |
- |
6.2 |
7.3 |
15 |
福利彩票销售量(亿元) |
- |
- |
5 |
5.48 |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十四五”是滁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滁州、迈入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也是滁州抢抓多项重大战略叠加机遇的攻坚发展时期。面对这一新发展阶段,综合研判国内外环境的新变化对民政事业发展的影响,科学把握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新问题,开拓进取、勇于担当,乘势而为开启滁州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一、发展机遇
——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方向定位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对民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民政部门要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民政工作定位和职责使命,丰富了民政工作的时代内涵,为新时代新阶段民政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多重战略的叠加效应集中释放。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心区和安徽东向发展的桥头堡,滁州位于南京、合肥两个副中心辐射重叠的核心区域,适逢长三角一体化、淮河生态经济带、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南京江北新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战略区位发展优势不断提升。市委市政府提出“两地两区一中心”建设,深度融入南京、合肥都市圈,实现现代化新滁州发展目标,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民生需求。政策叠加机遇为新阶段滁州市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契机与有利条件。
——地方经济与科技支撑强劲有力。“十三五”以来,经济总量站稳全省第三,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居全省前列,首次迈入全国百强城市行列。到202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5000亿元,财政收入达到600亿元,人均GDP达到长三角平均水平80%以上,跻身全国前80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更加坚实。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应用,使得民政业务与科技的融合提速发展,拓宽民政信息化应用范围,为转变民政工作方法和手段,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
——全面深化改革的创新活力持续彰显。以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的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进,社会活力将不断激发,社会力量和资源更多向社会救助、养老、慈善社工、志愿服务等民政领域聚集,民政事业发展潜能不断释放,加速民政事业在政策制度、手段运用、服务能力等方面改革发展,为创新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拓展了广阔的空间。
——民政事业发展的现实基础更加夯实。“十三五”期间,全市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救助标准逐年提标,社会福利体系日趋健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取得实效,基本社会服务能力日益提升。民政工作基础更加稳固、服务体系更加优化,发展后劲更具强劲,为“十四五”时期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二、面临挑战
——新阶段民生福祉对民政事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民生诉求的全面升级、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元化。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补齐民生短板,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完善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给民政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城市化进程加快增加社会治理难题。随着滁州市城镇化发展加快,带来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导致社会矛盾和各种社会诉求与日俱增,社会风险隐患增加,给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将更多资源下沉至基层,是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中的新任务。
——人口老龄化加剧带来的挑战。截止2020年,全市60周岁及以上人口数量为79.2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9.85%,已进入深度老龄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老年人口数量急剧增加,集聚的高龄、空巢、“三无”老人等特殊养老风险日渐增多。然而在养老服务模式由过去“保生活、保基本”逐步向“广覆盖、高层次”转变时,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项目和内容等方面供给能力与有效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尚存在一定差距。
——基层民政基础薄弱制约发展。当前,全市城乡民政事业发展差距依然存在。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不足等发展问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随着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加快,民政工作涉及面不断拓宽,加之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期望值和关注度日益提升,这就要求民政工作更加连续性、科学性,民政服务更为精细、规范、便捷。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筑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优化基本社会服务、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统筹发展与安全,持续推进民政领域改革创新,奋力谱写新时代滁州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新阶段现代化新滁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政事业发展和改革全过程,确保民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贯彻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区域协调发展、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重大战略任务中彰显民政担当。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政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着力解决民生领域最直接、最现实、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强化各类保障措施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坚持统筹整体,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区域、群体之间民政事业协调发展,不断缩小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城乡差距。着力解决重点领域的民生问题,注重民政工作薄弱环节的发展,加大对薄弱地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整合各方面资源,统筹兼顾推动各项社会服务工作,提升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厘清政府、市场、社会力量的关系,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注重与社会机制的互联互动,整合社会资源,搭建社会参与协作平台,引导和支持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民政工作,不断凝聚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坚持法治引领,规范管理。树立法治思维,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民政法治建设力度。规范民政权力运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注重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标准,提高民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打造“阳光民政”。
——坚持创新驱动,共享发展。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借鉴先进经验,通过模式、政策、平台、技术等多维创新,构建充满活力、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民政工作体制机制。准确把握民政工作发展新趋势,不断创新民政工作模式,落实各项改革举措稳步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让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初步建成救助内容更加完备、政策衔接更为紧密、兜底保障更加有力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党建引领、多元共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日益成熟,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灵活高效、管理持续规范,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努力形成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相适应的现代化民政事业发展格局,全市民政事业整体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基本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实现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加快形成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制度完备的社会救助新格局,实现社会救助城乡全覆盖,稳步提升救助保障水平,筑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更加完备,工作机制逐步健全,保障范围不断拓展,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福利事业健康发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多层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健全。加快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养老服务供给格局不断完善。养老机构服务提档升级,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运营进一步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面推行家庭照护床位,发展互助式养老。信息化、智能化的医养融合服务创新发展。
——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核多元,合作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日益完善。“大党建”治理网络基本健全,党建引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社会组织发展有序,服务能力更加有效。慈善事业发展步入快车道,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日趋重要,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步伐加快,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基本社会服务效能持续优化。以绿色惠民助推殡葬改革全面深化,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殡葬基本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各项惠民政策足见成效,城乡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持续加强,文明祭祀、绿色殡葬蔚然成风。与城镇化、区域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行政区划和空间结构进一步优化,助力形成“一主四副”城市总体发展格局。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地名管理的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婚姻登记更加规范,信息化建设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表2 滁州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
2025年 目 标 |
年均增速(%) |
指标 属性 |
|
1 |
城市低保标准占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例(%) |
[32,35] |
- |
约束性 |
2 |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元/月) |
不低上年度城乡人均消费支出60%,且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3倍,就高不就低 |
- |
约束性 |
3 |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元/月) |
不低于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10% |
- |
约束性 |
4 |
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70 |
5.3 |
预期性 |
5 |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
100 |
- |
约束性 |
6 |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
50 |
- |
预期性 |
7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55 |
2.4 |
约束性 |
8 |
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60 |
- |
预期性 |
9 |
城市社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
2 |
约束性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