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林业产业联合会筹备组:
你们关于成立滁州市林业产业联合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准予滁州市林业产业联合会成立登记。
协会成立登记后,必须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滁州市业务相关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协会成立后,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协会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等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2022年12月27日
抄送:滁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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