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滁州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6月7日
公共服务关乎民生,连接民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十四五”时期推动公共服务发展,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发展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是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共服务是政府为满足公民生存和发展需要,运用法定权利和公共资源,面向全体公民或特定群体,组织协调或直接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其中,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政府承担兜底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责任。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公民更高层次需求、保障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所必需但市场自发供给不足的公共服务,政府通过支持公益性社会机构或市场主体,增加服务供给、规范服务质量,实现大多数公民以可承受价格付费享有。生活服务是公共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完全由市场供给、居民付费享有,政府主要负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产业规范可持续发展。
本规划依据国家《“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安徽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明确发展思路、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全面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推动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有保障、文体服务有保障,是“十四五”时期促进滁州公共服务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规划期为2021-2025年。
“十三五”期间,我市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线,持续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基本民生底线筑牢兜实,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全面提升,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6.2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8.0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9.06%。全民健康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每千人口医疗卫生床位数6.17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数2.59人,县域医改“天长模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定远模式”得到国家、省充分肯定,创成1个国家级、3个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成为首批长三角地区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城市。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在全省率先开展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四个十工程”试点建设,“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新路径”入选国家第四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市图书馆成为全国首家整体委托社会运营的地市级公共图书馆,天长、明光、南谯获评全国文化先进县。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标扩面,全市共有体育场地8196个、面积837.05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03平方米,建成社会足球场地61块。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59家、床位2.3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7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5.21%,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创成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城镇新增就业39.6万人,就业创业工作绩效考核连续4年居全省第1位。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明光经验”全省推广,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全省双拥模范城“八连冠”。“救急难”试点经验在全省交流推广,社会服务兜底能力持续增强。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发展差距不断缩小。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持续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中小学教师编制等标准实现统一,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90%,县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村卫生室和村医空白点全面消除,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基本完成,14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省级优质服务基层复核,县域医共体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成效显著,建成乡镇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11个、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1224个,基本实现村级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建立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高龄津贴实现全覆盖。
生活服务提质增效升级。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全市共有国家A级以上景区42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3个、省优秀旅游乡镇36个,累计接待游客超1.2亿人次,旅游总收入1051.5亿元,30余种文旅产品获得国家行业大奖,17个项目入选全省“512”重点项目库,南谯、全椒入选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单,小岗村入选全国红色旅游发展典型案例并获评省十大研学旅游示范基地。体育产业加快发展,定远“球类产业园”获批“安徽省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全椒大墅龙山国际露营基地获批“安徽省省级体育旅游产业基地”。健康养老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创成省级医养结合综合示范区,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37家,护理型床位占比49.4%,成立滁州大健康与养老产业研究院,获批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基地。“互联网+生活服务”新业态不断涌现,生活服务朝数字化、多元化、协同化方向发展。
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78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7岁、高于省平均水平,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13.22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22.63万人,累计改造城镇棚户区住房9.12万套、老旧小区156个,公租房5.1万套分配入住,公共服务发展更加均衡、保障更加精准、品质持续提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应对突发事件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领 域 |
指 标 |
“十三五”计划目标 |
2020年 完成情况 |
基本公共教育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7 |
98.05 |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市、区)的比例(%) |
100 |
100 |
|
基本劳动 就业创业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20] |
[39.6] |
基本社会保险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
95.21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9 |
100 |
|
基本医疗和 公共卫生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18 |
5.61 |
婴儿死亡率(‰) |
<7 |
2.55 |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9 |
3.39 |
|
基本社会服务 |
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张) |
>45 |
47 |
其中:养老床位中护理型床位比例(%) |
30 |
49.4 |
|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50 |
54.1 |
|
基本住房保障 |
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万套) |
[5.9] |
[9.12] |
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万户) |
[4.1] |
[4.1] |
|
基本公共 文化体育 |
公共图书馆年流通人次(万人次) |
100 |
195 |
文化馆(站)年服务人次(万人次) |
150 |
169 |
|
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 |
100 |
100 |
|
国民综合阅读率(%) |
81.6 |
83.3 |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万人) |
160 |
160 |
|
残疾人基本 公共服务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 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
100 |
残疾人托养机构服务人次(万人次) |
0.252 |
0.253 |
第二节 机遇挑战
“十四五”时期,现代化新滁州建设开启新征程,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进入新发展阶段为公共服务构建崭新格局。国家、省对公共服务发展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对于新时期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民生兜底保障能力、增进民生福祉和改善人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为我市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特点,文化旅游、体育健身等高品质生活服务需求更加强烈,推动我市民生事业向多元化、优质化、个性化方向发展。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为公共服务提供崭新空间。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合肥、南京两大都市圈加快建设,我市作为长三角中心区城市和安徽东向发展桥头堡的区位优势、“左右逢源”“双圈互动”的多元发展优势充分彰显,将更好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引进与合作,促进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为公共服务资源一体共享、提质增效提供新的发展空间。
新一代信息技术革命为公共服务释放崭新活力。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互联网+”技术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深入拓展,催生在线医疗问诊、在线教育等公共服务新业态,为我市公共服务创新与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服务资源科学合理配置与供给、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共服务提质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但也要看到,我市公共服务发展还存在以下问题亟待解决:一是从外部环境看,人民群众需求和期待不断扩容升级,对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服务方式创新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型城镇化建设、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三孩生育政策放开,教育、医疗、托育养老等方面任务依然较重;新冠肺炎疫情等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充分暴露公共服务供给短板弱项,对就业、卫生健康、养老服务等发展提出更大挑战。二是从自身发展基础看,我市公共服务标准化水平有待提升,公共服务发展与长三角先发地区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且首位度较高城市“虹吸效应”更加凸显,服务能力和质量亟待提升;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单一、城乡资源配置不够均衡,公共服务资源总量不足和区域供给不平衡的现象并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鲜明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明确基本公共服务与非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正确把握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扩容,促进生活服务高品质多样化发展,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公共服务一体化,加快构建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持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为高水平打造“两地两区一中心”、建设新阶段现代化新滁州提供重要支撑。
政府主导、保障基本。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兜底保障职责,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以服务半径、服务人口、资源承载为基本依据,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持续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薄弱环节和重点群体倾斜,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利化水平。
多元参与、扩大供给。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推动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多元化、优质化发展,实现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
创新服务、提升质量。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和管理机制,强化服务供需对接,丰富服务供给和群众选择,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新技术新模式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生活服务空间、优化服务产品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综合考虑群众基本民生需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公共财政承受能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在不超越发展阶段情况下,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实现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频共振”。
到2025年,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公共服务发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稳步跟进,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和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公共服务重点领域制度不断完善,标准化体系建设更加有力,逐步实现财力有保障、服务全达标、人群全覆盖,城乡、人群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持续缩小。
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双提升。以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为导向,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不断扩大,供给主体更加多元、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价格更可承受,获取方式更加便利、服务体验持续改善,基本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
生活服务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生活服务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涌现,数字化应用全面推进,品牌化建设成效明显,供给体系对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服务需求的适配性明显增强,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基本形成,成为公共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
类 别 |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 性 |
|
幼有所育 |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0.9 |
4.6 |
预期性 |
|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学有所教 |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
95.53 |
96 |
预期性 |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8.05 |
99 |
约束性 |
||
学有所教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99.06 |
99.1 |
预期性 |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0.78 |
不低于 全省平均 |
约束性 |
||
劳有所得 |
参加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万人) |
3 |
10 |
预期性 |
|
病有所医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8.7 |
79 |
预期性 |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59 |
3.3 |
预期性 |
||
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人) |
3.25 |
3.9 |
预期性 |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100 |
稳定在 99以上 |
预期性 |
||
老有所养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49.4 |
≥55 |
约束性 |
|
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21 |
95.71 |
预期性 |
||
养老服务床位总量(万张) |
2.3 |
2.5 |
预期性 |
||
住有所居 |
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的 保障率(%) |
100 |
应保尽保 |
约束性 |
|
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 保障率(%) |
— |
应保尽保 |
预期性 |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个) |
[156] |
[267] |
预期性 |
||
弱有所扶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文体服务保障 |
每万人接受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次数(次) |
10000 |
15000 |
预期性 |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
2.03 |
≥2.6 |
预期性 |
||
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 设施面积(平方米) |
30 |
35 |
预期性 |
注:1.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规定,各地在制定相关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居住(小)
区,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2.[]内数据为五年累计数。
3.公共文化设施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和艺术演出场所。
4.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体育场地内可供开展训练、比赛和健身活动的有效面积与人口的比值。
第三章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立足基本公共服务重点领域,坚持以促进机会均等为核心,全面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任务,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不断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公平可及、均等享有。
第一节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有保障、文体服务有保障”目标,逐项细化落实基本公共服务相关领域标准规范,制定出台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明确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及牵头负责部门,作为各县(市、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基准和人民群众享有相应权利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标准实施监督检查机制、标准实施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完善标准持续改进、清单动态调整等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基层服务机构标准化管理。
服务项目 |
|
幼有所育 |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健康服务、基本避孕服务、生育保险、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困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共计9项) |
学有所教 |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共计8项) |
劳有所得 |
就业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就业见习服务,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认定和生活费补贴,电话服务,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用工保障,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共计12项) |
病有所医 |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地方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社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服务、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共计16项) |
老有所养 |
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福利补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计4项) |
住有所居 |
公租房保障、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共计3项) |
弱有所扶 |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法律援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托养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及青少年教育、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残疾人和老年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共计14项) |
优军服务保障 |
优待抚恤、退役军人安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特殊群体集中供养(共计4项) |
文体服务保障 |
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送戏进万村、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读书看报、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全民健身服务(共计8项) |
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落实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制度,加快新兴人口集聚区学校建设,有序增加城镇学位供给。乡镇寄宿制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均达到省定建设标准。通过集团化办学、学校共同体建设、城乡对口帮扶等方式扶持乡村学校。加快建设智慧校园,创新“互联网+教育”服务业态,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健全教师补充机制和培养培训体系,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机制,实施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深化推进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制度改革,优化中小学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做好“双减”工作。
专栏 4 创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配套建设工程
启用滨河九年一贯制学校、醉翁小学、滁州市敬梓中学、滁南九年一贯制学校、滁南一小、明湖一小、明湖九年一贯制学校、宝山学校小学部;天长同心小学、同心初中、天宁路小学、天宁路初中、石梁九年制(小学部)、天长炳辉中学新校区;明光城北中学;凤阳二中初中部、李二庄中学、圜丘路小学、如意新城小学、武店三小、枣巷中心小学;定远第一初中教育集团双塘中学校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东兴路小学校区、滨湖学校;来安公园路小学、半塔中心学校新校区、汊河中心学校新校区;全椒南屏路小学。扩建创业路小学、滁州第二小学、琅琊路小学、紫薇小学、解放小学、明光新生小学、明光抹山小学等。统筹学区划分,合理分流生源,实现省定班额目标,“一校一策”消除大校额学校。到2025年,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总体协调,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
提升就业社保服务质量。支持就业容量大的行业优先发展,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加大企业稳岗支持力度。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受灾群众、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持续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平台建设,健全鼓励创业和宽容失败的保障机制。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兜底计划,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矛盾调处机制,到2025年,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市县两级标准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覆盖。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着力推进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未参保居民等重点群体积极参保、持续缴费,持续巩固、扩大基本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
专栏 5 就业社保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就业。支持和规范发展基于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宅经济的新就业形态,发展互联网营销师、在线学习服务师、全媒体运营师、网约配送员等新职业。引导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建设,鼓励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持续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专项活动,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和青年见习计划,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开展就业援助行动。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重大工程建设、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 |
创业。建成一批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大学生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青年创业园、留学生创业园,培育一批返乡入乡创业试点示范县。到2025年,新建2-3家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力争完成各类创业培训1.2万人,促进成功创业人数达到800人。 |
职业技能培训。加大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支持力度,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以上,创建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农村劳动力实训基地。持续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和发展计划,推进技工院校转型发展,加快技能型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建成安徽机电工程学校(凤阳科技学校)公共实训基地、明光市公共实训基地、滁州高新区科创人才基地等项目。 |
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依托“阳光就业”网上办事系统、安徽公共招聘网、安徽创业服务云平台等,打造全市联动、便捷高效的智慧就业信息化平台。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创新提升攻坚行动。实施基层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推行人社公共服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强化劳动就业服务窗口能力建设。建设人力资源服务共享平台,重点培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本土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 |
增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完善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网络,推动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达标建设和能力提升工程及县级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健全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预警机制,完善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大重点人群防控和慢性病早期筛查、早期发现,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加强精神病院建设,推动精神卫生专科联盟建设,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全国试点。完成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程,推动乡镇卫生院“四优一满意”标准化建设,实施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百千万”工程。加强临床专科建设,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积极支持创建国家、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扩大儿科、全科、精神科、麻醉科、老年医学科、康复科等短缺医师和注册护士规模。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快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实施中医药“四名”工程。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加强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建立健全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序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按病种、按床日、按人头付费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网络,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推动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适应人口流动和就业转换需求,健全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做好各类人群参保和医保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
公共卫生。推动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检测网络建设布局,2025年,全市所有县级以上疾控中心全部建成符合生物安全二级的实验室,部分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建设标准化核酸检测实验室。推动区域性传染病救治中心建设,谋划建设1所市级高水平传染病专科医院,支持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和可转换病区。加强妇幼保健院和公立妇产儿童专科医院标准化建设,市、县二级均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专职公共卫生医师,推动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配备专兼职人员。完成市疾控中心综合楼、市中心血站业务楼等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和传染病院区等改扩建项目建设,加快定远县妇幼保健院、明光市应急医院、南谯区公共卫生综合服务中心、琅琊区妇幼保健院、琅琊区疾控中心、凤阳县妇女儿童医院、凤阳县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凤阳县健康管理指导中心等新建项目建设。 |
医疗卫生。新增三甲医院1家,创建二级医院12家,特色专科28个。加快市五院、定远县总医院分院、定远县中医院,明光市中医院城北康养医院、苏滁医院、琅琊区扬子医院等项目建设,原则上建设1所老年病专科医院。完成市一院南北区扩建、市二院扩建项目、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急救治能力综合楼建设及中医药传承创新服务大楼、天长市人民医院住院楼改(扩)建、全椒县医院二期等项目建设。开展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持续加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到2025年,城乡每万名居民全科医生数达到4人,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村卫生室有1名合格村医。 |
中医药。推进天长市中医院新区、明光市中医院扩建、全椒县中医院二期、凤阳县中医院二期三期等项目建设。大力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实施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专项行动,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提升中医院服务能力,力争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 |
医疗保障。大力实施经办服务提升工程,推进落实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县级以上经办标准化窗口全覆盖,建成7个以上县级以上经办服务示范窗口、建设8个以上医疗保障基层服务示范点、建设8个以上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示范点。实施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建设工程,优化异地就医结算流程,依托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积极推进异地就医备案自助办理,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扩大异地就医住院和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范围。完善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服务,全面提升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服务能力,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 |
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城市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30平方米且单体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到2025年底完成达标配建。补齐农村养老服务建设短板,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鼓励各县(市、区)积极申报省级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组织开展市级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2023年底前全市全面推行家庭照护床位。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各县(市、区)每年分别至少完成100户任务。发挥公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保障作用,公办养老机构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孤寡、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并提供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的养老服务。实施公办养老机构“三达标”提升行动,加强公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建设,重点支持新建面向失能失智老年人的老年养护院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实施“社区示范长者之家”项目和“社区助餐工程”,构建“15分钟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圈”。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养老护理员、老年社工专业人才、为老服务志愿者等为老服务能力。建立完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企业)年金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商业保险相衔接的养老保险体系。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确定长期照护服务范围、标准、质量评价等规范。
加强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加快推进定远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凤阳乡镇敬老院改扩建等项目建设,2022年底,全市建成2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每个县(市、区)至少打造1个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示范项目。实施公办养老机构“三达标”提升行动,完成滁州市第二福利院、滁州市颐养中心项目建设,县级、乡镇级重点支持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护理型床位,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到2022年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建有率(含新建和改扩建)达到100%,到2025年实现包括特困供养人员服务机构(敬老院)在内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达到60%以上。推行政府购买“喘息服务”,逐步为居家长期不能自理老年人提供每年不超过28天的短期托养服务。加快推进来安居家和社区养老工程、全椒大墅医养服务中心、琅琊区遵阳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全椒社区型养老照护中心、定远康养服务中心,天长老年养护院、全椒养老服务中心,凤阳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启动滁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和养老服务管理系统,推进明光夕阳红智慧养老中心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3家智慧养老机构,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比例达到50%。到2025年力争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10000人次,每千名老年人和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均配备1名社工。 |
优化住房保障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监督有力、服务规范”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强化城镇住房和收入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行动,坚持弱电整治同步进场施工,重点推进雨污水分流、建筑节能、道路白改黑、机动车停车位改造、非机动车棚和消防设施等配备,符合条件的小区持续推进电梯加装改造工作,到2025年,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优先考虑就近安置。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做到应保尽保。做好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覆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专栏 8 住房保障服务提升工程
全市完成棚户区改造1.65万户以上,合理确定棚改范围和标准,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重点改造“脏乱差”的棚户区,提高棚改安置房的质量和品质。计划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3万套,发放租赁补贴8000户。完成剩余267个老旧小区改造,其中琅琊区22个、南谯区3个、来安县28个、全椒县44个、定远县15个、凤阳县12个、天长市73个、明光市70个。全市城市新建住宅区物业管理覆盖率100 %,无物业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90%。 |
强化文体服务保障。完善市县乡村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进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数字文化馆、智慧图书馆等数字文化场馆建设,提升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场馆服务效能。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开展“送戏进万村”“非遗进校园”农村公益电影提档升级等文化惠民活动。进一步完善城市阅读空间和城市书柜,做好城市社区“15分钟阅读圈”建设运营工作。实施“文化+”业态培育,创新打造一批集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轻食餐饮等服务于一体的新型文化空间。促进舞台艺术作品创作生产,争取入选戏剧创作孵化、名师传戏等省级以上扶持项目。办好中国农民歌会。推动乡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施全民健身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到2025年,基本建成市县乡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实现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实施全民健身普及工程,发展足球、篮球、排球等运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建设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模范县(市、区)。
公共文化。市本级和琅琊、南谯两区图书馆分别达到一级馆和二级馆,市县文化馆力争全部达一级馆标准,50%乡镇文化站达到一级站水平。到2025年,每个城市社区建成并有效运营1个阅读空间。推进公共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力争实现滁州市级文化艺术中心和各县级文化艺术中心全覆盖。 |
公共体育。严格落实城镇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标准,新建改扩建体育公园不少于7个,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200公里,新建改扩建全民健身中心不少于30个,新建社会足球场40个,配建群众滑冰场2个,完成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80个,新建或提质改扩建社区(行政村)全民健身设施320个以上。建成科学健身指导中心9个,推动健身场所和晨晚练点科学健身指导全覆盖,到2025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2%以上,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名,全市行政村社会体育指导员配备力争实现全覆盖。 |
完善社会服务功能。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规范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实现“物质+服务”和“智慧救助”的服务网络全覆盖。加大对残疾、留守妇女等特殊妇女群体的关爱帮扶,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拐卖妇女等犯罪行为。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力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体系,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培育发展残疾人社会服务组织。畅通安置渠道,优化安置办法,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光荣院、军供保障中心正规化建设,实施退役军人创业工程,持续扩大高质量就业岗位供给。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加强面向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专栏 10 社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社会救助。强化乡镇(街道)社会救助责任和相关保障条件,在村(社区)合理配备社会救助协理员,困难群众较多的村(社区)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建设安徽省滁州市社会救助大数据信息系统,建立低收入人口资源库。改善救助管理机构基础设施条件,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配备设备包,完善长期安置场所设施条件。 |
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建设具有“养治教康安+社会工作”一体化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力争将儿童福利机构纳入定点康复机构,探索向社会残疾儿童开展替代照料、养育辅导、康复训练等服务。推动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在村(居)设立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到2025年,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工作专干实现全覆盖。加强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能力建设,到2025年,村(居)儿童主任参训率达到100%。 |
殡葬服务。推进县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升级改造火化设备。改造全椒县殡仪馆火化炉尾气处理环保设备,推进来安县殡葬综合体、定远县县级公益性公墓和殡仪馆、全椒县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凤阳县殡仪馆迁建等项目。鼓励采取政府购买公益岗位或者第三方志愿服务等方式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完善安葬、祭祀、服务功能。 |
残疾人服务保障。推动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和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市级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3200户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升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和覆盖面,培养康复专业人才,壮大残疾人服务队伍,保障基层服务人员待遇,提升残疾人服务能力和水平。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实现80%以上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服务。 |
优军服务保障。大力推进“两站两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作用发挥和服务水平,推动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全信息化建设。认定和建设一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实施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支持纪念设施维修改造、优化展陈,推进建设军人公墓,加快推进镜园公祭广场布展、凤阳烈士园陵提升改造、天长烈士陵园陈列馆、明光军人公墓和严集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等项目建设。 |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相关政策制度安排,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努力缩小城乡、人群间差距。
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更多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加快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文化等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医疗、养老保险与城镇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基本建成同城同待遇的社会保障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与居住年限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常住地供给、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健全异地结算、钱随人走等相关制度安排,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县城、重点镇公共服务设施提级扩能,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延伸服务半径。
完善重点人群基本公共服务制度配套。落实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等认定办法,加快构建低收入困难人群和特困人员的主动发现、监测预警机制,落实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财产限定标准或条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制度,优先满足失能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将优抚对象优先纳入覆盖一般群众的救助、养老、医疗、住房以及残疾人保障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加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基本公共文化保障。全面落实全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资助信息系统与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有关信息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教育资助和社会救助。
第四章 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各县(市、区)将需要独立占地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布局纳入相关规划,基本实现全市城乡社区托育机构全覆盖。依法落实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为婴幼儿照护提供便利条件。支持脱产居家养育婴幼儿的父母重回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实施普惠托育专项行动,开展“一乡镇一街道一普惠”试点,支持县(市、区)政府建设公办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建设,开展从业人员入职前培养和入职后培训,依法逐步实行婴幼儿照护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
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程,大力发展公办园,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切实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实施学前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实现城镇每1万人一所幼儿园,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和使用。优化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园。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设立幼儿园或学前班,增加残疾适龄儿童入园机会。严格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鼓励支持探索创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法”。严格幼儿园准入标准和审批程序,持续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评估、分类治理“无证办园”。
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水平。优化普通高中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扩大优质、特色普通高中教育资源覆盖面。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控制和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大校额,推行走班制、选课制等教学组织模式。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全面加强县中建设,推进县中集团化办学,完善教师补充激励、培养培训和人才引进机制,整体提升县中办学质量。加强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具有滁州特色,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的职业教育发展路径,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建立对接产业需求、服务产业发展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及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发挥滁州职教集团在推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中的纽带作用,鼓励校企共建实习实训基地,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教集团与联盟。
丰富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持续推进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探索建立普惠型养老机构认定机制,普惠型养老机构坚持公益性原则,以收住失能失智老人为主,各县(市、区)应当以当地老年人可支配收入为主要参考因素,对普惠型养老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制定政府指导价或协议价格。推动市、县两级制定地方政府支持政策包,带动企业提供普惠型服务包,推动建立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型养老机构,重点为广大中等收入家庭提供优质的基本养老服务。推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主要转型为医养结合、社区嵌入等普惠型养老服务设施。
提高优质医疗覆盖面。全力推进省级专科医疗中心建设,积极参与城市紧密型医联体试点,推动市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高市级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加快打造1-2个县域医疗次中心,实施县级医院医疗服务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和儿童等救治中心以及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重点提升儿童、重症医学、母婴危重救治、康复、精神科、全科医学等医疗服务水平。加强智慧医院建设,规范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依托综合医院,提高尘肺病、化学中毒等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能力。健全集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康复养生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治未病科”建设。
改善优化住房条件。优化城市设计,保护延续滁城历史文脉和城市风貌,彰显中心城区山、水、城特色。按照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标准,根据公租房人口规模足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社区便民服务供给,培育发展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社区照料、外卖配送等家庭服务业。推动智慧小区建设,深化智慧小区试点示范工作。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引导租赁企业收储分散式房源集中改造后开展经营,鼓励支持房地产企业将自持住房用于租赁经营。推进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完善物业管理机制,推动物业小区管理达标升级和无物业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普惠托育。新建和在建城市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无托育服务设施的已建成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全市每年至少建成2-3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依托各级家庭发展服务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妇女儿童之家、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机构,建立科学育儿指导站(点)。推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以单位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率先开展试点示范。 |
普惠学前教育。支持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等公共服务设施改扩建为公办园。支持街道、村集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支持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通过举办分园、村独立或联合办园、巡回支教等方式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项目74个,增加普惠学位17640个,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5%。 |
高中阶段教育。启用滁州中学新校区、滁东中学、市体校新校区、定远中学新校区、天长炳辉中学新校区,扩建实验中学高中部。优化布局结构,提高办学质量,各县(市、区)集中精力办好1所高水平职业学校。全面落实中职学校分类达标建设和“双优计划”,到2022年底全部达到国家设置标准,其中区域职教中心学校全部达到省B类以上办学标准,力争3-5年内达到省A类办学标准。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引领改革、对接产业、支撑发展的中职学校和专业(群),到2025年底创建3-5所国家级优质中职学校、打造20个优质专业,建成省内外有影响力的职教品牌。 |
普惠养老。推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主要转型为医养结合、社区嵌入等普惠型养老服务设施,不得以养老名义经营其他业务,到2023年底,力争打造1个转型示范项目。在市县中心城区打造集全托、日托、助餐、医养结合、康养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枢纽型社区养老综合体,向周边居家老年人提供延伸居家上门服务。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支持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乡村卫生服务中心与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 |
优质医疗。建立层级分明、专业齐全、优势互补、中西协作的中医重点专科,争创省级中医医疗中心。健全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和协作机制,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推动“互联网+医疗、护理”等服务,建设医疗、服务、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系统。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建立健全远程心电、远程影像系统建设。深化“智医助理”应用。推动市医疗卫生机构接入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看病就医“一卡通行”。 |
住房条件。加强城市设计研究,控制生态廊道和合理进行高层布置,做好城市空间把控。以促进居民生活更便捷、更安全、更和谐为导向,以移动应用服务等新技术推广为切入点,完善智慧小区服务功能。加强住房市场全过程监管,努力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发展有序的住房市场环境。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健全物业服务市场准入、退出、收费和信用评价机制。 |
第二节 推动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普惠化发展
推动降低服务成本,盘活现有设施资源,低价或无偿提供给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有效促进价格普惠,加快理顺非基本公共服务价格,健全非基本公共服务价格调整和信息公开机制,引导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优质优价运营。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包容而有效的审慎监管方式,鼓励建立行业协会开展第三方服务认证,拓展公众参与监管的渠道,全方位构建责任清晰、多元参与、依法监管的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
第五章 发展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
促进与公共服务密切配合、人民群众迫切需要的相关产业优先发展,聚焦服务理念、服务方式、服务水平提升,突出品牌引领,加快推进生活服务成为公共服务效能升级的“加速器”。
推动健康服务提质增效。加快发展高端医疗、远程医疗、健康体检、心理咨询、健康管理等服务,支持打造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壮大葛根、艾草、百蕊草等中药材产业,做强滁菊特色优势中药产业品牌。发挥体育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防治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进体医融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医学检验等医疗服务,推动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鼓励发展精准医疗、移动医疗、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家庭医生签约、专业护理、营养保健指导等服务。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发展医疗责任险、医疗意外险等商业保险。
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发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生态健康养老等模式,打造1-2个面向长三角的优质康养产业带、康养小镇和旅居健康养老基地。支持企业开发老年服装服饰、日用辅助产品、养老照护产品、康复训练及健康促进辅具、适老化环境改善产品等老年用品,重点扶持康复辅具器具、养老照护、智慧健康养老产品等产业发展。鼓励开发和推广适老化相关智能终端产品,创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等消费模式。培育专业化、连锁化的养老龙头企业,打造知名养老服务品牌。发展壮大养老服务行业组织,提高行业协会服务能力。
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深度融入南京和合肥都市圈文化发展核心区、皖江文化发展集聚带、淮河文化产业集聚带,建设一批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和新型文旅商业消费聚集区,积极创建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加快推进琅琊山、小岗村5A级旅游景区创建,建设滁州古城、云霁街、定远古城、太平古城等一批特色文化街区。加快江淮分水岭风景道建设步伐,推动以凤阳县城为核心的明文化体验核和以琅琊山为核心的醉翁文化体验核建设,开发明源文化体验游、皖东红色教育体验游和江淮生态康养度假游等系列产品,加快明源文化旅游区、生态康养度假区、红色文化传承区建设。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打造一批田园旅游综合体、自驾车旅居车营地、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壮大夜游经济,开发“古城夜游”消费类产品,丰富夜间旅游体验。开发文化传承、地质科普、非遗类等研学旅游产品,打造“知行滁州”研学旅游品牌。推进智慧景区、智慧旅游产品开发,推动新技术在旅游领域的应用。
推动智慧广电创新发展。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打造新型主流媒体。支持市级媒体集团化发展,推动县级融媒体中心提质增效。发展高清及超高清电视,推进5G高新视频发展和5G广播技术应用,加大移动端内容产品制播力度。完善视听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开展基于用户收视行为深度分析的内容生产,创新视听内容呈现方式,加快培育新型业态、新型消费模式。加快“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发展步伐,促进智慧广电与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智慧家庭及智慧政务等融合发展,全力创建国家级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试点。
提高体育产业发展潜力。实施体育服务业精品、体育用品制造业创新提升和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工程,打造“醉美亭城户外运动天堂”、全省知名“体育旅游目的地”、全国知名“绿色生态运动目的地”。推动体育与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融合发展,发展山地户外、体育旅游、健身休闲等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运动产业。推动体育制造业向服务业延伸,打造“智能健身器材+运动健康服务”“体育器材制造+场馆数字管理”模式。推动健身俱乐部等体育组织发展,提供高质量体育服务。积极举办区域有影响力的大型足球赛事、手球赛事。到2025年,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150亿元。
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加快建立供给充分、服务便捷、管理规范的家政物业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品牌化、连锁化发展,促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加快落实家政行业服务标准,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制度,推动家政服务进社区。发展“互联网+家政”,搭建智慧型家政信用平台。健全家政人才培训体系,提高家政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技能。推进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提高行业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家政行业协会建设,开展家政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
健康服务。持续开发中医药康养、富硒等“食药同源”系列功能产品,依托滁州贡菊养生基地,建设中医药生态观光体验园和康养旅游示范基地。依托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和街道、社区卫生站,创建市级体医融合示范基地和区级、社区级体医融合试点。 |
养老产业。培育发展适老化养老地产,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加快推进滁州涵博颐康园、明湖康养生态小镇、定远环江巷湖康养旅游区、琅琊城郊康养文旅小镇、凤阳康养旅游度假区、明光张八岭健康小镇等重点康养项目建设。 |
文旅融合。实施江淮分水岭风景道建设和提升行动,加快风景道沿线旅游业态、特色驿站、游客集散中心、观景节点、加油站等项目建设。着力打造名山、名湖、名城、名镇、名村等一批旅游精品,培育文化观光、康体养生、乡村体验等旅游新业态,做强滁菊等一批“滁字号”旅游特色商品,加快推进滁州古城文旅小镇、来安兴茂国际旅游度假区、天长金牛湖新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小岗村、半塔保卫战旧址、藕塘革命烈士纪念园、嘉山县抗日民主政府、中共中央中原局第三次会议旧址、龙岗抗大八分校纪念馆等重点红色旅游项目建设。加快南谯区、全椒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推动凤阳县、来安县、琅琊区、天长市、明光市、定远县积极创建省级以上全域旅游示范区。 |
智慧广电。拓展5G+4K、5G交互式视频、5G沉浸式视频、5G+VR/AR、5G广播等场景应用,提供全息化、沉浸式、交互式视听体验。 |
体育产业。积极培育国家级、省级体育旅游产业基地,全力打造体育特色小镇、汽车自驾营地等品牌项目,全面推动创建体育旅游示范区工作。高质量完成滁州市奥体中心建设,办好安徽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和安徽省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开发“动感户外”体育旅游产品,打造户外拓展营地、自行车公园、滑草基地、体育训练基地、体育研学教育基地等项目,推出攀岩、登山、山地越野、丛林探险、自行车旅游等体育旅游类产品。 |
强化服务品牌培育。实施“品牌强市”战略,推行区域公用品牌培育计划,充分发挥滁州资源优势,打造一批“皖”字号、“滁”字号公共服务品牌。打造“乐创滁州”创业服务品牌。打响“醉美滁州、亭好滁州”城市名片,持续打响中国农民歌会、“出彩滁州人”等文化品牌,打造“一岭分江淮、一道看滁州”风景道自驾旅游品牌,擦亮“一山一亭一书一文一帝一村一歌一舞”名片。大力发展“畅游琅琊·品味山水”体育品牌赛事。
推进服务标准建设。加强行业标杆化服务标准建设,积极参与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牵头参与省级地方标准建设。鼓励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制定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推动生活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实行联合惩戒,推动生活服务诚信化职业化发展。
第六章 深度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
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制度接轨,持续扩大优质资源供给,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加强与长三角先发地区公共服务各领域政策、标准对接,参与制定并落实长三角中心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实施区域标准一体化试点,推进公共服务各领域服务标准、内容和平台衔接统一,增强长三角区域政策发展协同性。加快建立公共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重点向农村、发展滞后等地区倾斜,提高市域整体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持续缩小与长三角先发地区差距。
协同建设长三角地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搭建长三角区域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共享平台,探索成立区域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联盟。协同推进长三角地区婚姻登记、残疾等级评定“跨省通办”、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和门诊双向结算。加强长三角区域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平台建设。建立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联络机制。推动工伤认定标准和工伤保险政策统一,协同推进长三角地区工伤保险一体化。完善以第三代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跨区域社会保障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实施民生档案跨区查档服务项目,积极参与互认互通的档案专题数据标准体系建设。
全面推动与长三角城市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养老等领域优质资源合作,紧抓滁宁一体化发展契机,推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标准共用。
推动教育开放发展。加快引进南京等长三角先发地区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先进教育理念、模式复制融通,通过协作帮扶、学校联盟等方式,提升办学水平。在教育管理干部共育、师资交流互动、学生研学实践、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积极共建基础教育校长及教师培训联动平台。深化与长三角先发地区优质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研究机构合作交流,重点推进与南京浦口中等专业学校、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合作。
促进文化交流合作。加强与南京合作共建,形成以南京、滁州凤阳为两核的明源文化集聚区。推动舞台艺术、展览策划、非遗传承、群众性文化活动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加快融入长三角公共文化数字平台、公共文化培训体系。强化公共文化机构联通合作,推动不同种类公共文化场馆际间联动和服务联通。着力引进一批实力雄厚、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做强文化龙头企业。
推动旅游创新发展。立足南京、合肥都市圈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平台,促进区域旅游消费市场联动发展和客源内循环。全面实施“旅游+”战略,以江淮分水岭风景道为示范统领,加快重点文旅项目建设和业态培育,完善文旅公共服务设施,开发特色旅游商品和精品自驾旅游线路,打造长三角地区文化特色鲜明的知名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积极参与长三角旅游推广联盟,加强区域旅游资源和产品一体化推介,发展周末旅游经济,构建滁宁、滁合1小时休闲旅游生活圈。
加强医疗卫生资源互通。加速推进与上海、南京、合肥等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医疗机构合作,通过合作办医、设立分院、建立医联体、专科联盟、专家派驻等形式,共建共享优质医疗资源。加强智慧医疗协作,推动建立区域分级诊疗制度,开展双向转诊、转检、会诊、联网挂号等远程医疗服务。加强长三角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卫生应急救援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医改联动,积极参与长三角城市群医院协同发展战略联盟建设。探索长三角药品和耗材联合带量采购。
推动养老区域合作。严格落实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合作协议,积极搭建养老产业资源对接、项目合作、人才交流服务平台,推进与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信息公开、标准互认、政策互通、产业促进、要素流动。统筹规划养老产业布局,支持引导本土养老品牌、连锁机构、服务组织开展跨区域合作,支持引导区域产业资本和品牌机构参与养老服务市场,扩大品牌效应,共同激发养老市场活力。深化与沪苏浙合作,研究制定统一的老年照护需求评估、养老服务相关标准和养老护理员资质评价体系等,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养老院长工作经验交流机制。加强养老服务资源宣传推介,加快建设长三角健康养生基地。
专栏 13 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重点任务
教育。推动滁州市优质学校和优质企业共同走出去,共建一批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人文交流基地。加强与长三角职业院校合作,搭建职业教育一体化协同发展平台,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与南京及长三角其他区域优质职业院校开展专业共建、师资双向交流等,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
文化。参与长三角公共文化服务发展论坛、优秀原创群众文艺作品展演、公共文化服务产品采购大会等活动,积极参加长三角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联盟成员系列活动。加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馆际联动和服务功能联通。 |
旅游。深度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和合宁都市圈、滁宁一体化等区域发展联动工程,探索资源共享、线路相连、政策互利、信息共通、市场互动、客源互送、品牌共塑的联动发展机制。打造滁宁、滁合跨区域自驾旅游线路,推进儒林外史、明源文化、茉莉花等跨界旅游资源开发,共推一批经典旅游线路。依托琅琊山、小岗村、池杉湖等优质资源,打造长三角区域集医养康养、人文观光、休闲运动、民俗民居为一体的区域旅游目的地。 |
医疗。加强与上海、南京、合肥等城市对接,持续深化与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南京鼓楼医院、南京市儿童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合作交流,积极争取与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安徽省立医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附属医院开展深度合作,与安医大一附院共建省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推动实施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检查结果互认,逐步实现疾病诊断标准、治疗方案、质量控制、数据归集、疗效分析“五个统一”。推进院前、院内急救信息和资源共享,加强血液联协保障。 |
养老。引进沪苏浙优质养老资源,通过合作共建、设立分院、整体搬迁等形式来滁发展。鼓励区域内养老服务行业开展强强联合,为老年人选择异地养老提供服务。充分利用宜居宜养生态资源禀赋,推动与沪苏浙合作开发康养基地,吸引沪苏浙老年人来滁异地养老。加强与上海、南京、苏州等长三角先发地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协作。 |
第七章 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持续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构建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格局,提高公共服务资源供给效率,健全公共服务要素保障体系,系统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充分考虑服务半径、服务对象数量、年龄结构等因素布局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合理控制规模,到2025年,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对于幼儿园和小学、社区养老托育设施、卫生站(室)等服务频次高、服务对象活动能力弱的设施,适度控制设施规模、合理安排设施密度。对于公共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使用频次高、受众面广的服务设施,通过总分馆(院)、连锁经营等多种方式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对于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等服务频次相对较低或多个服务事项具有较强相关性的设施,统筹考虑服务链条,适度集中布局。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强化公益属性,提高治理效能。引导事业单位资源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提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公共服务。加强事业编制统筹调剂,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的编制资源,补充补强基层公共服务重点领域工作人员力量,保障教育、文化、卫生健康等公共服务领域用编需求。能够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不再直接举办事业单位提供。
发挥国有经济作用。强化各级各类国有经济主体的公共服务责任,鼓励国有资本主体参与公共服务发展。明确国有经济主体进入公共服务各领域的准入范围和资质条件,全面清理整合涉及国有经济进入公共服务发展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拓宽国有经济主体进入渠道,鼓励和引导国有经济以兼并、收购、参股、合作、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培育发展一批实力雄厚、具有竞争力强和影响力广的大型社会公共服务企业和企业集团。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降低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准入门槛,积极推进受理环节、注册程序、注册机制、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公共服务项目多元化投资和专业化运营管理。在资格准入、职称评定、土地供给、财力支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方面公平对待民办机构。
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和慈善组织,支持社区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引导社会工作者提供专业服务、动员志愿者参与公共服务。完善激励保障措施,落实慈善捐赠的相关优惠政策,发挥公益慈善在宣传、服务、资金筹集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开展志愿服务。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对社会领域公共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
推动信息技术广泛融合应用。大力发展“互联网+公共服务”,优先发展信息化基础较好、应用需求迫切的重点行业领域,建设跨行业跨领域大数据平台。持续强化现代化信息技术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支撑作用,充分布局互联网、5G、人工智能等新型基础设施,促进公共服务用品制造向智能制造、柔性生产等数字化转型。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加快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建立有效解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数字鸿沟”问题的长效机制。
推动服务数据互联互通。整合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社会服务、文化、就业创业等领域平台资源,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开放共享和融合应用。深化政务数据互联互通互享,促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有机融合,推动数据资源“一网共享”、线上服务“一网通办”、线下办事“一窗受理”,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对接国家、省公共服务领域平台,协同长三角地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积极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异地就医结算等便利服务发展。促进公共数据使用安全规范,确保公民隐私保护于法有据。
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下沉。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全面打通村(社区)网络通道,推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纳入全市一体化平台。积极部署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受理窗口,完善一站式便民综合服务站,推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基层公共服务供给站点与以社区网格员为主体搭建的社会治理网络有机结合。大力推行基层审批服务集中办理,消除“中梗阻”,打通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拓展社区公共服务管理职能,健全完善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激励机制,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
做实人才队伍支撑。健全“智汇滁州”人才政策,大力支持滁州学院、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等开设公共服务相关学科专业,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急需人才培养规模。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鼓励公共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提升公共服务领域人才队伍服务能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和业务轮训,增强公共服务人才与岗位的匹配度。支持公共服务人才向基层流动,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和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人才库,推动志愿服务专业人才和志愿服务组织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增强财政投入力度。健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相关财政政策,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公共服务领域重大项目专项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财力需求。加快推进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支持政府债券和金融机构为社会领域公共服务项目融资提供支持。增强经费使用的规范化和透明度,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按照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及相关资源配置标准,将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用地纳入相关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适当予以倾斜。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设施和机构建设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支持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用于“一老一小”等公共服务,探索允许空置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在社区开展助餐助行、日间照料等服务。整合利用现有存量土地资源,支持各类主体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等开展公共服务,积极探索将老旧小区中的国企房屋和设施以适当方式转交政府集中改造用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创新资源配置方式。结合服务半径和人口分布情况,加强公共服务领域各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其他相关规划充分衔接,推进公共服务资源布局优化、协调发展,提高公共服务覆盖面和受益面。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优先保障就业、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托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供给。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场馆、科技馆、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水平,提供错峰延时服务,提高资源共享利用水平。完善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软硬件标准要素,建立健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反馈机制、质量实时监管机制和长效评估机制。
第一节 坚持党的领导
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规划实施的各领域和全过程,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公共服务发展的强大动力。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和制度保障,形成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强大动力。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规划统筹、财政保障和技术指导,协同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的重大事项。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具体任务、工作安排、时间进度。各县(市、区)要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十四五”经济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并与“十四五”时期重大建设项目统筹协调,细化落实举措,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统筹协调,确保财力可承受、服务可持续。
第三节 加强总结评估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强规划动态管理,定期报告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进展情况,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有关部门要聚焦本规划确定的领域、任务、目标、重大政策和项目,常态化开展分领域公共服务发展情况总结评估,跟踪督促各县(市、区)重点任务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和重点项目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