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滁州市“十四五”人口
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现将《滁州市“十四五”人口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7月13日
序 言
人口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十四五”时期是推动现代化新滁州建设再出发的重要时期,是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的关键阶段,是滁州市奋力争当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全力建设“双圈都市,品质滁州”的重要时期。为准确把握我市人口变化趋势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更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人口均衡型社会,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根据《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安徽省人口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滁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全市人口发展情况,特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旨在阐明规划期内全市人口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未来五年全市人口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人口发展政策、实施人口管理、开展人口服务的重要依据,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宏观决策的重要支撑。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人口现状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与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人口发展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人口政策,人口发展总量平稳增长,人口结构红利逐步开发,人口空间布局明显优化,人口综合素质有效提高,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合理,重点人群共享发展成果。
人口发展总量平稳增长。2020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398.7万人,比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增加4.9万人,增长1.25%,10年平均增长0.12%。全省普查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市为全省人口增长的6个市之一。
人口综合素质有效提高。2020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6万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6.3万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33.8万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6.0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上升789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上升9171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7.9年提高到9.77年,文盲率由9.07%下降为2.65%。
人口结构变化较为明显。从性别看。2020年末,全市常住
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05.2万人,占51.5%;女性人口为193.5万人,占48.5%。常住人口性别比由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的103.16上升为106.8。从年龄构成看,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4.8万人,占16.26%;15-59岁人口为254.7万人,占63.89%;60岁及以上人口为79.2万人,占19.8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3.7万人,占15.97%。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9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5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5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22个百分点。
人口空间布局明显改善。“十三五”时期,我市积极推进城市群人口合理集聚,全市人口城镇化水平明显提升。2020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46.6万人,占61.84%,首次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52.1万人,占38.16%。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83.1万人,乡村人口减少78.2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0.34个百分点,比全省提高5个百分点。
人民的获得感显著提高。“十三五”时期,我市GDP总量跃居全省第三,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滁州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全市公共服务供给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障、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全覆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实现跨越式发展。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实现同步增长,“十三五”时期,全市新增城镇就业39.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3.0%
以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实现全市统一并稳步提高。
重点人群共享发展成果。“十三五”时期,我市妇幼、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人群等重点群体的基本权益得到更好维护和保障,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率超过85%。流动人口接受健康教育的比例、产后健康检查率、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率等指标持续提升。
第二节 发展趋势
人口总量基本保持平稳。从人口自然增长规律来看,“十四五”时期,全市人口仍将保持增长惯性,随着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的实施,生育环境更加友好,我市人口总量保持平稳增长,常住人口数量预计2025年在403万人左右。
新型城镇化率逐步提升。随着新型城镇化试点镇建设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保障机制逐步完善,城镇综合吸引力和承载力大幅提升,农业转移人口进城意愿和能力不断增强,人口城镇化率继续提高,预计到202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
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十四五”时期,老年人口数
量继续保持增长,预计2025年将上升到21%左右。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增速加快,高龄、失能半失能和空巢等老年人口持续增
多,社会老年抚养负担日益加重。
人才红利支撑作用增强。“十四五”时期全市劳动年龄人口总量规模仍保持在较高水平,同时,随着人口素质不断提高,人才红利作用将逐步显现,具备依靠人才红利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优势和潜力。
第三节 问题与挑战
“十四五”期间,滁州市将面临重大机遇期、产业发展的关键转型期以及公共服务需求上升的矛盾期,人口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并存,人口规模、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将更为凸显。
人口增长存在压力。随着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育龄妇女生育意愿有所提升,但受到当前经济压力大、养育成本高、照护资源紧张等因素影响,生育意愿提升空间有限,人口数量增长有限。
养老服务供给不足。面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加剧趋势,全市养老服务业的基础条件还很薄弱,多元主体共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体制机制尚未形成,还存在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养老服务资源与养老需求契合不足的现象。
人才结构需要调整。随着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传统劳动力用工需求逐步下降,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需求越来越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与传统人才供给的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面临较大压力,职业教育与产业、岗位需求的匹配度亟待加强。
公共服务压力增大。人民群众需求和期待不断扩容升级,对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服务方式创新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我市公共服务发展与长三角先发地区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单一、城乡资源配置不够均衡,公共服务资源总量不足和区域供给不平衡的现象并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安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滁州市第七次党代会及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人口高质量发展战略,立足国内国外两个大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有效应对滁州人口趋势性变化。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全面提高人口综合素质,持续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建设“双圈都市、品质滁州”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以民为本,实现共享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口发展思想,以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面向全人群、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政策体系,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统筹推进,注重综合施策。以全市发展战略定位为依据,
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施策,更加注重人口发展政策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统筹处理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之间的关系,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加强超前谋划和科学研判,应对和防范人口安全风险。
坚持正向调节,促进均衡发展。扎实推进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完善政策和有利于人口发展的保障机制,引导适度生育水平,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推动人口结构优化调整,促进人口内部各要素相均衡,不断提高人口素质。
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协同管理。创新人口发展机制,统筹卫生健康服务、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人口治理机制综合改革。不断推进人口发展领域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加强新技术、新思维、新模式的应用,搭建人口发展信息化平台,实现人口发展的动态监测与管理。
坚持科学指导,加强风险防范。建立完善人口预测预报预警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制度,建立人口风险防范综合管理体系,加强超前谋划和战略预判,切实保障人口安全。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人口总量保持基本稳定,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有效提升,人口分布更加合理,重点人群保障明显提升,公共服务持续改善的态势基本形成,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程度显著提高。
人口总量保持基本稳定。全面三孩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积极稳妥实施,生育水平总体趋稳。同时考虑到人口回流和迁移因素,常住人口数量到2025年预计达到403万人左右,基本保持全省平均水平。
人口结构逐步优化。劳动年龄人口占比下降速度有所减缓,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积极转变,劳动力资源供给平稳有序。出生人口性别结构持续优化,2025年出生人口性别比109左右,基本保持全省平均水平。
人口素质有效提升。人口健康水平和人均预期寿命持续提高,人均预期寿命2025年达到79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进一步增加,人均受教育年限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义务教育实现全覆盖。
人口分布更加合理。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升,城镇集聚人口能力增强。人口流动合理有序,人口分布与区域发展、主体功能布局、城市群发展、产业集聚的协调度达到更高水平,到2025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重点人群保障明显提升。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家庭发展能力、社会保障能力和困难人口发展能力不断增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基本权益得到更好保障,生
活水平持续提高,共建共享能力明显增强。
公共服务持续改善。城乡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养老、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实现双提升,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活
性服务业成为公共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
专栏 1 滁州市人口发展“十四五”主要指标
指标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人口数量 |
1 |
常住总人口 |
万人 |
398.7 |
403左右 |
预期性 |
人口结构 |
2 |
出生人口性别比 |
—— |
106.8 |
109左右 |
预期性 |
3 |
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比例 |
% |
19.85 |
21左右 |
预期性 |
|
人口素质 |
4 |
人均预期寿命 |
岁 |
78.77 |
79 |
预期性 |
5 |
劳动年龄人口 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10.8 |
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
约束性 |
|
人口分布 |
6 |
常住人口 城镇化率 |
% |
61.84 |
65 |
预期性 |
公共服务 |
7 |
每千人口拥有0-3岁婴幼儿 托位数 |
个 |
0.9 |
4.6 |
预期性 |
8 |
学前教育 毛入园率 |
% |
95.53 |
96 |
约束性 |
|
9 |
义务教育巩固率 |
% |
98.05 |
99 |
约束性 |
|
10 |
高中阶段教育 毛入学率 |
% |
99.06 |
99.1 |
约束性 |
|
公共服务 |
11 |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2.59 |
3.3 |
预期性 |
12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 |
48.4 |
≧55 |
约束性 |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有序推动人口合理增长
实施三孩生育政策。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孩子。取消社会抚养费,全面清理废止针对公民个人的相关处罚规定。公民个人生育情况与入户、入学、入职等全面脱钩。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服务管理能力建设。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三个以内(含三个)孩子的,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加大生育支持力度。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落实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和生育津贴待遇,落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落实女性生育就业保障政策,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积极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家庭困难的婴幼儿入托、入园给予一定补助。落实“双减”政策,积极采取措施,降低家庭教育成本。鼓励、支持幼儿园提供延时托管服务,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鼓励中小学、用人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提供假期托管服务。
持续优化性别比例。坚持男女平等国策,改善女孩生存环境,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创新综合治理方式方法,大力倡导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不断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工作机制,推动计划生育监测点建设,完善监测指标体系,巩固县乡村三级出生监测网络,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完善出生实名登记、信息共享、B超管理等。
加强母婴健康体系建设。完善市、县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网络,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健康。提倡自然分娩和母乳喂养,推进无痛分娩,规范开展生殖健康宣传教育,促进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建设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体系,提升不孕不育诊治技术和服务水平。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落实三级预防措施,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促进早筛早诊早治。强化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村卫生室妇幼健康服务功能,配备村级专职妇幼专干。加大妇女常见疾病筛查、普查、普治力度,逐步扩大免费检查覆盖范围。
提高儿童健康保障水平。完善儿童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儿童保健和医疗服务,推动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建设,建设儿童友好型医院。大力提升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儿童健康干预和儿科诊疗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实施市乡镇村的多级留守儿童保障机制,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普遍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康复活动,加强儿童心理干预制度建设。实施健康儿童计划、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全面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儿童营养、眼保健、口腔保健、早期发展、心理保健等专科门诊建设,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近视、营养不均衡、龋齿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的筛查、诊断、干预。
专栏2 妇幼健康保障行动
健全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向孕产妇免费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强母婴安全保障 工作,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保障五项制度,建立快速转运通道,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进一步降低 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全面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项目,完成县级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建设,落实出生缺陷三级 防控,有效控制严重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医疗保健机构“两癌”筛查能力,加大宫颈癌、乳腺癌防治力度,根据 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扩大免费“两癌”筛查的覆盖范围。到2025年,每千分娩量产科床位数稳定在17张以上,实现孕产 优妇及新生儿人群免费筛查覆盖率达到100%,婚前医学检查率不低于85%,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不低于 80%,产前筛查率不低75%,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不低于98%,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100%。 |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支持政策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将普惠托育服务纳入民生工程,促进服务能力提质和区域均衡布局。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成一批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对新建和在建的城市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对于老城区和已建成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居住小区,在2025年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配齐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家政企业提供托育服务。
专栏3 安心托幼行动
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建成1个托幼一体化幼儿园、1个用人单位托育点、1个社区托育 点、1个家庭托育点,每2年建成至少1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到2025年,各县(市、区)公办独立托育服务机构不少于 1个。积极开展“一乡镇(街道)一普惠”试点,到2025年,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个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基本实 现全市城乡社区托育机构全覆盖,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6个。 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政府收购民办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购买学位、公办幼儿园挖 潜扩容等方式,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逐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生均补贴标准,扩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面。到 2025年,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26800个,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90%,形成 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 |
第二节 全面提高人口素质水平
提高人口健康素质。建立科学高效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救治体系,提升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持续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缩小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差距。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塑造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切实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大力减少工伤事故。强化职业病防控与诊治,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健全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打造滁州特色健康服务体系。
专栏4 卫生健康提升行动
完善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网络,推动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达标建设和能力提升工程及县级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强临床专科建设,重点发展重症、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儿科、麻醉、影像、病理、检验等临床专科,积极支持创建国家、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新增三甲医院1家,创建二级医院12家,特色专科28个。大力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实施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专项行动,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提升中医院服务能力,力争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 持续推进健康滁州行动,着力构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提高体育场馆、体育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启动召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到2025年,国家卫生城市(县城)争取实现突破,省级卫生城市(县城)覆盖率达100%,卫生乡镇覆盖率达到30%,统筹推进省级健康城镇建设,争创省级健康城市示范市,省级健康村镇示范村镇不少于20%。 |
提升全民教育水平。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人口受教育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完善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服务保障范围,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普及高中教育,深入推进职业学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产教融合。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构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文化基础设施网络,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不断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加强公民思想道德水平,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发展先进思想文化,传承和创新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专栏5 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
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根据人口变化与流动、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产业布局等因素,科学编制县域义务教育学校 布局规划并加快落实,加大新建城区中小学学校力度,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深入推进义务 教育“双减”工作。全面有序推广课后服务工作,完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优化普通高中教育资源配置,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健全县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加快改善县中办学条 件,着力补齐县中条件短板,加快缩小市域内普通高中办学差距。建立优质教育资源整合与共享机制,鼓励各级示范中 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全市学校教育教学水平。 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强化职业教育市级统筹,整合优化职教资源,指导统筹各县(市、区)集中力量办好一所 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加强与长三角职业院校合作,搭建职业教育一体化协 同发展平台,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与南京及长三角其他区域优质职业院校开展专业共建、师资双向交流等。统筹教育 资源,推进安徽科技学院、滁州学院建设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加快推进安徽科技学院滁州项目建设、支持安徽科技学院 硕士学位授权点增列行动,支持安徽科技学院更名为安徽科技大学,支持滁州学院硕士点申报、支持滁州学院创建滁州 大学,支持高教科创城、金牛湖新区引进长三角高校分校(研究院)或产业技术研究院,推进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金牛湖 校区、泛美航空大学城建设。 |
实施技工强市战略。聚焦滁州市八大产业链,加快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开展新职业、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和新技工系统培养。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加快推进技工院校转型发展,坚持“高端引领、校企合作、多元办学”全方位合作发展模式,稳定和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积极实施品牌培训带动战略,引导建成一批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精品特色专业,加强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和学生实习、实训,提高培养层次和培养质量。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定期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落实公办技工院校生均拨款、政府购买技能人才培养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制度。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劳动者自主选择、政府购买服务和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
专栏6 高技人才培育行动
鼓励各地建设市、县级公共实训基地,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评价、职业技能竞赛、技能展示体验等核心功能和师资培训、项目开发、校企合作、对外交流等配套功能。建设一批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开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高技能人才培训研修。依托企业、技工院校等,建设2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组建全省技工院校联盟,依托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及大型骨干企业,建设一批重点特色专业(工种),加速培养“新精尖缺”高技能人才。力争“十四五”期间职业技能培训达到10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2万人。 |
积极招引各类人才。健全“智汇滁州”人才政策体系,有效利用滁州学院、安徽科技学院等高校资源,推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滁落户,利用购房优惠和人才补贴等政策方式,积极促进滁州在外大学生回归。积极对接合肥都市圈、南京都市圈、以及其他沪苏浙等地区,优化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建立紧缺产业人才目录发布制度,科学制定紧缺产业人才目录。增加高质量人才供给,集聚更多创新要素资源。到2025年,全市新引进院士、国家级领军人才200人以上,博士等高层次人才1500人以上。
专栏7 招才引智行动
进一步实施和加强人才补贴政策,发挥柔性引才作用。对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引智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有竞争力的补贴和资助。对引进的国际先进、国内先进、省内先进、市内先进创新科研团队,根据评审级别给予充足的资助。对人才中介组织、猎头机构和个人举荐人才的,按人才分类给予对应的补贴。全市普遍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窗),提供人才认定调动、津补贴申领、快捷政务、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健等服务,构建专业化、精细化、个性化的全方位服务体系。继续优化和完善人才服务政策和高层次人才目录,建立海外人才和博士联谊会、双创平台联盟,开展“滁博汇”等活动,加快开发人才信息化平台,上线人才分类认定系统。 |
提升就业吸纳能力。紧紧把握长三角一体化、南京都市圈以及合肥都市圈等重大发展机遇,不断优化政策组合,创造就业新领域。有效利用长三角人才资源,制定并完善人才的居留、税收、保险、住房、就医、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配套措施,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滁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并稳定生活,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扶持政策,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积极打造“乐创滁州”创业服务品牌,推动创业载体市场化、专业化,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孵化服务。
专栏8 促进就业行动
继续开展“千企百校·智汇滁州”集中云招引活动,将云平台和重点企业用工需求,通过第三方平台推送至全国700余所高校,扩大信息宣传覆盖面。探索在市内高校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驿站”,助力市内高校毕业生留滁就业创业,打通就业供需“最后一公里”。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实现滁州技师学院独立办学,支持企业举办技工院校。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常态化开展市外劳务对接。充分发挥驻外农民工工作站作用,引导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加强与第三方合作,动态掌握滁州八大产业链用工需求,通过“线上就业E站+线下就业驿站”模式,实现市内用工支撑。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助力打造“亭满意”营商环境。 |
第三节 有序改善人口分布格局
构建城镇化发展新格局。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理念,以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为动力,加强协同发展,构建“一主四副”总体城镇发展格局。稳妥推进来安、全椒撤县设区,优化市辖区域区划设置,形成滁来全一体的主城区,重点建设“三大轴线”、打造“九大板块”。加快推进主城区与来安、全椒的同城化、一体化。推进天长、全椒、来安、南谯、琅琊等毗邻南京江北新区的区域发展,推动形成毗邻南京经济带,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加快定远、凤阳等皖北振兴区域联动发展,逐步形成天长、明光、定远、凤阳四个副中心城市。推动形成淮河流域特色经济带。以“百镇计划”为中心,推动县城提质扩容,鼓励发展条件较好的
县城建设成为中小城市。
优化主体功能区人口布局。落实与主体功能区相配套的人口政策。引导人口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经济发展空间大的重点开发区域迁移,支持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产城融合,重点推进市域东南部产城融合示范区的建设,以产业带动人口集聚和城镇化发展,着力提升人口承载力,形成人口与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同向流动的机制。在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域实施积极的人口退出政策,引导人口跨区域迁移,降低区域人口密度,缓解人口与资源环境紧张的矛盾,促进绿色发展。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坚持存量优先、循序渐进,推动稳定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率先在城镇落户,重点促进在城区就业3年以上或缴纳社保1年以上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完善居住证制度,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提高居住证持有人城镇义务教育、住房保障等服务的实际享有水平。全面改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基础配套设施,提升人居环境。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参与社区公共活动、建设和管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企事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
扩大外来人口集聚规模。顺应人口流动规律,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与人口、经济均衡分布,积极吸纳外源性劳动年龄人口,加快常住人口机械增长。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持续推进“购房落户”“租房落户”“人才落户”“投资经商落户”的零门槛政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建立教育、医疗、就业等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依据实际管理服务人口规模配置。引导人口分布与城市空间格局相协调,增强中心城区对新增人口的吸附能力,促进产城融合互动发展。
拓展人口就地城市化空间。发展新兴产业基地、特色小镇、众创空间、文旅基地等,优化功能布局,科学规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引导村级工业园加强“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推动村级工业园招商选资,加快打造一批高质量的新型产业载体示范项目和现代产业社区,逐步引导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从低端租赁经济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对接“长三角”地区资源,逐步实现基础设施管理智能化,重点推进“光网滁州”“物联滁州”和政务云工程建设,实现城市综合管理智慧化。
第四节 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
构建养老服务新格局。加快构建以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持、宜居环境为核心的应对老龄化制度框架,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新格局。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城乡居民全覆盖,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完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完善统筹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发展职业年金、鼓励发展企业年金,鼓励参加商业养老保险,促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发展。完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扩大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加快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推进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满足养老需求,促进社会化服务。
深化医养有机结合。整合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支持养老机构配备医务室、护理站,鼓励职业医生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职业。引导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老年病科建设、增多老年床位,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安定疗护机构等。加强医养结合试点示范,继续推进安定疗护试点工作。提升养老机构针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能力,增设隔离功能并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和设备,加强工作人员应急知识培训。
有序改善社区养老服务。严格按照《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指导规范(试行)》标准要求,加快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完善社区养老公共服务设施,持续推进新建居住区设施配建“四同步”,进一步推进“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建设。探索“党建+物业+养老”模式,以党建为核心,积极发挥物业优势发展社区养老新模式。
全面提升家庭养老功能。完善家庭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对照顾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家庭护理技能培训,逐步将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照护亲属购买的“喘息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开展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行家庭照护床位,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全市每年不少于800户。
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开发与老年人身体素质、文化技能相匹配的再就业岗位,重点围绕技术服务、咨询顾问、公益服务等领域,建立老年人才资源信息平台和中介服务机构,推进老年
人才市场建设。
加强养老产业深度开发。开展“养老服务+行业”活动,支持企业发展老年服装服饰、养老照护产品等老年用品。探索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以琅琊山、中都古城等旅游胜地为基础,依托本市健康养生养老资源优势,重点发展整合观光旅游、候鸟式养老、休闲疗养、健康医护的综合性养老产业。到2025年,建成“旅游+养老”社会化养老服务创新示范项目。
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引导老年人树立终身发展理念,支持老年人参与基层民主监督、社会治安、公益慈善、移风易俗、民事调解、文教卫生、全民健身等工作,依法保障老年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合法收入、安全和健康权益。引导基层老年社会组织规范发展,鼓励老年人参加志愿服务。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计划,通过联合办学、订单培养、在职培训、考察交流、异地实习等形式,推进长三角地区养老人才交流互动。
专栏9 养老服务提质增量行动
加强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加快推进定远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凤阳乡镇敬老院改扩建等项目 建设,2022年底,全市建成2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每个县 (市、区)至少打造1个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示范项目。实施公办养老机构“三达标”提升行动,完成滁州市第二福利 院、滁州市颐养中心项目建设,县级、乡镇级重点支持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护理型床位,开辟失能 老年人照护单元,到2022年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建有率(含新建和改扩建)达到100%,到2025年实现 包括特困供养人员服务机构(敬老院)在内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达到60%以上。推行政府购买“喘息服务”,逐步为 居家长期不能自理老年人提供每年不超过28天的短期托养服务。加快推进来安居家和社区养老工程、全椒大墅医养服务 中心、琅琊区遵阳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全椒社区型养老照护中心、定远康养服务中心,天长老年养护院、全椒养老服务 中心,凤阳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启动滁州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综合信息 平台和养老服务管理系统,推进明光夕阳红智慧养老中心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3家智慧 养老机构,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比例达到50%。到2025年力争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10000人次,每千名老年人和 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均配备1名社工。实施“社区示范长者之家”项目和“社区助餐工程”,构建“15分钟城市居家 和社区养老服务圈”,通过新建、改建、整合等方式,推出一批标准化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
第五节 促进重点人群共享发展
提升贫困人口发展能力。稳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建立符合市情的脱贫人口返贫治理体系。强化兜底保障体系,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精准防贫体系。健全贫困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脱贫人口跟踪动态监测,建立健全长效帮扶机制,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予以帮扶,筑牢持续脱贫防线。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编制实施妇女发展纲要,坚持男女平等
基本国策,推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统筹兼顾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的权益。重点围绕健康管理、就业创业、教育培训、法律援助等需求,开展妇女权益维护专项行动和常态化的有效服务。加大对农村妇女、残疾妇女、流动妇女、中老年妇女、少数民族妇女、生活困难妇女的帮扶力度,健全关爱服务体系。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暴力侵害女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妇女和女童的人身安全。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编制实施儿童发展纲要,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体系建设。发展普惠性儿童福利制度,提高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以及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关爱体系,构建更加公平优质的教育体系。加大对孤儿、残疾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的服务保障力度,大力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服务,提高康复、教育水平。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完善儿童收养制度。强化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卫生管理与校园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为儿童创造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专栏10 未成年人关爱行动
建设具有“养治教康安+社会工作”一体化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力争将儿童福利机构纳入定点康复机构,探索向社会残 疾儿童开展替代照料、养育辅导、康复训练等服务。推动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在村(居)设立专人 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到2025年,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工作专干实现全覆盖。加强乡镇(街道) 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能力建设,到2025年,村(居)儿童主任参训率达到100%。 |
提高残疾人生活就业质量。完善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健全残疾人医疗康复保障制度,推进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工作。健全残疾人就业创业体系,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提供免费就业创业服务。加强残疾人友好环境建设。完善城乡无障碍设施,确保新(改、扩)建道路、建筑物和居住区、公共交通场站等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消除残疾人出行障碍。
专栏11 残疾人保障行动
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 收入的残疾人,按规定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推动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和 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市级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3200户重度残疾人家庭无 障碍设施改造。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升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和 覆盖面,培养康复专业人才,壮大残疾人服务队伍,保障基层服务人员待遇,提升残疾人服务能力和水平。健全精 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实现80%以上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服务。 |
提升家庭发展能力。建立家庭支持政策体系,推进服务保障功能提升。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善后服务以及收养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政策。传播现代和谐家庭理念,动员各界广泛参与家庭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公民的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持续提高公民文明素养,坚定理想信念。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促进人口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建立健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推进机制,各部门要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统筹社会公共服务资源,推动人口规划实施。
第二节 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分类保障、分级负担、城乡统筹的人口发展财力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所需经费和必要投入。建立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多元投入体系,引导企业、家庭、个人等加大对人力资本、养老、托育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良性循环的社会投入机制。
第三节 加强人才建设
加强人口信息队伍、人口服务队伍和人口管理队伍建设,加强人口工作队伍的专业素质培训,推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职业化建设和人才体系精细化发展。将急需且紧缺的婴幼儿照护、老年护理服务人员等紧缺领域人才培训纳入培训规划,加强岗位技能培训。
第四节 营造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人口市情、人口规划和人口政策宣传解读,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人口的结构性变化,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正确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在全社会营造支持生育、促进生育、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