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促进我市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安徽省内部审计条例》等法规规定,滁州市审计局2019年8月制订了《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试行)》。
二、出台目的
为全市审计机关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可操作的制度保障,加强和推进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促进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有效推进审计全覆盖。
三、创新举措
《办法》共11条,包含工作职责、监督方式、监督评价、备案等方面。
一是在坚持统一领导、推进制度化方面,要求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部署要求,明确指导监督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推动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制度化。
二是在细化具体内容、推动规范化方面,明确了要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职责,细化业务指导内容、方式方法以及监督检查事项,推动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是在落实工作举措、增强操作性方面,明确了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增强指导监督工作的操作性,提升内部审计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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