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出台《滁州市审计局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现就《监管细则》解读如下。
一、制定监管细则的必要性
根据《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为确保审计权力运行监管到位,切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滁州市审计局对照审计权力清单,逐项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进一步明确了监管任务、监管程序、监管措施及监管责任。
二、明确了监管要求
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审计环节公开和审计过程公开并举,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适当适度;坚持以人为本、执审为民,强化服务意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明确了监督具体措施
细化发现和受理阶段、制止阶段、决定阶段等不同时间点的权力运行的流程,明确了具体处理措施,做到权力运行标准化监管。
四、明确责任追究方式及保障措施
明确了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审计职责的具体范围以及相关具体情形审计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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