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滁州市审计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制定审计、财经方面的政策措施,提出相关建议;负责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法杖;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指导、协调、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市本级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市本级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长提交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省审计厅报告和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县级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市直各部门(含直属预算单位)预算的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
6、市政府部门、县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受市政府及其他部门委托的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监督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设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县级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有关规定协管县级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滁州市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内设“滁州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事业单位预算,与上年一致。
纳入滁州市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滁州市滁州市审计局本级 |
三、滁州市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预算总计1100.14万元,支出预算总计1100.14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0.02万元,降低10%,主要原因是我局金审工程等部分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据实核算,尚未在本单位预算科目反映。
(二)2017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100.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100.14万元,占100%。
(三)2017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10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14万元,占72%;项目支出307万元,占28%。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100.14万元,支出预算总计1100.14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0.02万元,降低10%,主要原因是我局金审工程等部分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据实核算,尚未在本单位预算科目反映。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00.1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预算数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0.02万元,降低10%,主要原因是我局金审工程等部分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据实核算,尚未在本单位预算科目反映。
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14万元,支出预算为110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14万元,占72%;项目支出307万元,占28%。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度预算856.9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94.45万元,降低10%,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在财政部门管理,据实核算。其中:“行政运行”预算796.9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审计信息化建设”60万元,主要用于金审工程项目建设。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度预算144.0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3.87万元,降低1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144.0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预算51.9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39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缴费基数增加。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38.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13.3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度预算47.1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2.91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缴费基数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47.1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93.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7.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5.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滁州市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75.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滁州市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2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预算22.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滁州市审计局未保留公务用车。无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未编制预算绩效目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