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金融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解读

    发布时间:2019-05-27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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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滁州市出台了《关于推进金融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多措并举“稳金融”,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深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大力实施企业上市培育、产业基金引入、金融生态优化“三大工程”,推进金融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该政策主要包括支持企业上市培育、推进产业基金引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三大部分共20条。

    在企业上市方面,政策明确提出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拟上市企业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的奖励100万元,报安徽省证监局辅导备案的奖励100万元,报证监会待审的奖励200万元,成功上市的再奖励600万元;鼓励外地上市公司总部落户和本地企业异地借壳上市,对将注册地和纳税地迁入我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在基金引入方面,政策提出对新设或迁入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我市企业且承诺存续期内不外迁的,按其实缴到位注册资本或实际募集到位资金的5‰给予奖励,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在金融生态优化方面,政策提出加大金融机构招引力度,给予金融机构落户奖励。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新设市级分行的,市财政可给予200万元奖励,并安排不少于1亿元财政性存款支持;对新设具有法人资格的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金融租赁、财务公司等机构的,按其到位注册资本金的1%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政策的出台进一步激发了企业上市的积极性,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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