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供销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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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以来,市供销社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市供销社及时主动公开2021年度市供销社机构动态、政策及解读、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分配、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共服务、监督保障等信息今年以来,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66,政务公开发布信息84条。

    (二)依申请公开

    市供销社坚持依法规范办理,不断提升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时效性和办理质量。丰富依申请公开方式,为申请人申请公开提供便利。2021年全年市供销社政务公开网未收到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网络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严格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落实“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核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工作要求,严格把关信息发布,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保证信息公开内容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加强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及时做好信息更新,落实网络安全职责。完善市供销社微信订阅号、微博、头条号互动功能,及时回复网友咨询。

    (五)监督保障

    一是根据《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和《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制定了市供销社2021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梳理对应科室任务,明确各科室职责。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各业务科室学习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三是认真做好政务公开问题反馈和整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并及时更新在工作推进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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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七)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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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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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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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但离市政府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一是主动公开工作谋划不够,发布信息不充分、不完善、不全面。二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高,形式单一,深度不足。是由于市社职能弱化,涉及公众方面的工作较少,因此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版块信息少。

    下一步市供销社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梳理政务,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要求草拟科室对照通知要求将牵头起草的解读进一步完善,突出政策亮点;明确解读范围、形式、主体、流程,三是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参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市供销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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