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供销社、财政局:
根据《滁州市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财建〔2022〕50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现就我市2022年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集中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及其他农村现代流通服务领域项目,申报条件参照《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二、申报材料
1. 县市区供销社项目推荐文件。
2.《项目申报书》,上一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3.《2022年度安徽省供销社省级财政“新网工程”项目责任书》。
4. 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含企业股权结构)和实施条件;(2)项目绩效目标和分年任务内容;(3)项目建设具备的现有条件及总体实施情况;(4)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和实际发生投资(支出)情况;(5)项目本期实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5. 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2022年2月20日之后的工商注册查询单证明股份构成。若项目单位是供销社企业出资的,应同时出具该企业的股份构成相关情况证明。
6.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辅助材料(已实施发生的投资(支出)发票复印件;项目实施所在地照片;土地租赁、银行借款等相关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清单和投资相关凭证等与项目实施有关的辅助证明材料)。申报项目企业与项目承担企业不一致的,应出具隶属关系证明和股份证明。
7. 其他材料。供销社会同财政局现场踏勘后填写的项目专项勘查验收情况表;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
8. 文本格式及装订要求。申报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活页装订,一式4份,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推荐报告、《项目申报书》《项目责任书》、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企业工商注册查询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三、申报要求
各地应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并且申报项目在2022年1月底前建成。申报材料(公章齐全)一式4份及电子版于2022年3月10日前报送市供销社合作经济发展科。
滁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滁州市财政局
2022年2月21日
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滁供发〔2022〕4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