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30日党组会议修订通过)
为合理使用办公经费,保障机关工作正常开展,制定市供销社机关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办公用品的购置
(一)购置原则:本着安排合理、办理及时、用费节俭的原则,购置办公用品。
(二)购置范围:
1、需要申请政府采购的大件物品;
2、市社自行采购的小件物品;
3、经领导批准临时购买的其它物品。
(三)购置程序与批准权限:
1、申请采购、维修的小件物品(复印纸、墨粉、硒鼓、文件夹等),应由科室提出申请计划,填写《办公耗材采购(维修)申请单》,经由办公室、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由办公室统一进行购置。
2、2000元以上物品由办公室、财务科、监事办履行询价手续。3000元-5000元履行大额事项审批手续,5000元-30000元需经主任办公会研究,30000元以上需经党组会研究。
3、采购大宗办公用品,按政府采购制度具体规定执行。
以上办公用品购置,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报销。
二、办公用品的保管
(一)日常办公用品的保管
1、所有入库办公用品,必须健全账目,严格入库登记手续,一一填写台账。
2、保管员管理的物品要分类堆放,贵重物品要妥善保存,保持库房清洁,做好防火、防盗、防损、防潮、防腐工作。
3、办公用品每季盘点一次,盘点工作由专人负责。要求做到帐物一致,若发现短少应及时查清原因。
4、对决定报废的办公用品,做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写清品名、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它有关事项,经批准后作报废处理。
(二)固定资产的管理
统一按照《市供销社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三、办公用品的发放
1、办公用品的发放,实行领用登记制。原则上由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随用随领,特殊情况如需多领取的,应说明理由。
2、各科室要树立勤俭节约的思想,根据实际需要领用办公用品。对耗材要节俭使用,对耐用品要妥善保存和使用,避免丢失和损坏。
四、本制度由市供销社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