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8-02-11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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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合 计

     82.00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2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1.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1.00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2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下降2.38%,主要是:我院经费使用认真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滁州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压缩公务接待开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节约车辆购置和运行开支。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市检察院本级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均无预算安排。该项经费根据市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滁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7〕4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1万元, 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减少1万元,下降4.55%。下降的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滁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6〕372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1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减少1万元,下降1.61%。下降的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减少,运行和维护费用相应减少。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办案业务、监督检查、巡视及政策调研等。2018年,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联系方式: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政务公开

    电子邮箱 :czjcy8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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