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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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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
实施主体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理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注:企业因违法经营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但尚未结案的,或者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但尚未履行的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50-3216937
监督电话
0550-3073800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办理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99号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服务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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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
基本编码
00013102400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
11341100MB176554XC4000131024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编码
11341100MB176554XC400013102400004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到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99号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服务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所属部门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属区划
滁州市
实施主体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年第17号)第六条第二、三款: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权限。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市级:高校食堂、特大型餐馆、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 县级:食品销售者食品经营许可;除高校食堂、特大型餐馆、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外的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市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 预约电话(05503216937) 预约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99号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企业服务综合窗口)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证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须填写送达回执。
监督投诉方式
0550-3073800
咨询方式
0550-3216937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2年4月29日新修正)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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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注:企业因违法经营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但尚未结案的,或者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但尚未履行的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1、网上申请收取电子件;2、窗口受理收取纸质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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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图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A4纸打印清晰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查看
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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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加盖公章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查看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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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流程图

1.受理: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工作人员在现场检查是否符合延续的法定形式。
3.办结: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在法定时限内将许可决定及相应证书送达申请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3个工作日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杨雪 综合受理岗 熟悉法律法规
审查 0.4个工作日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杨雪 审查岗 熟知相关法律法规
办结 0.3个工作日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汪清 审核岗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可以不提供,但企业需对员工进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许从事食品、药品工作。
代理人的委托书是否可以不满18周岁 不可以
立体图是否需要 不需要

办事评价

满意度: 100.00% %,  评分5.00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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