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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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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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门(急)诊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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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门诊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
基本编码 | 342036123001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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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100MB1687836G3342036123001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实施编码 | 11341100MB1687836G334203612300101 |
法定办结时限 |
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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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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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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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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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次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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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9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医保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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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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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
所属区划 | 滁州市 |
实施主体 | 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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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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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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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行使内容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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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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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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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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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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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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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全市,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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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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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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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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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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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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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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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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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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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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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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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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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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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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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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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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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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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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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50-3218167,0550-3218013 |
咨询方式 | 0550-3218121 |
年审年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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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 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3.《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的通知》医保电〔2018〕14号 完善解决群众办事堵点措施:(一) 优化办事环节。客地耍针对上述事项,全流程梳理堵点内容,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实现前台办事 “一窗式”受理,后台业务协同配合。(二) 规范医疗保险报销材料。手工报销医疗费用时原则上只需提供医院收费票据、住院(门急诊)费用瀆单, 门诊提供处方底方、住院提供诊断证明,急诊可要求提供急 诊诊断证明。地方需增加其他材料必须事前公示,并一次性告知。(三) 简化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相关材料,取消生育保险 就医确认单、妊娠证明等证明材料。不再要求提供出生医学 证明、生育服务证明的书面证明材料,通过与相关部门数据 共享,获得相关信息.(四) 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彻底取消所有需就医地提供的各种证明盖章。(五)《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二十条 因特殊情况个人申请手工报销,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的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资料进行审核,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报销单位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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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符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门(急)诊费用未能联网结算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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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真实、有效 | 无 | 查看 |
医药机构收费票据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无 | 查看 |
门急诊费用清单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无 | 查看 |
处方底方或门诊病历 |
其他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真实、有效 | 无 | 查看 |
办理流程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到委托的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窗口提交材料,申请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手工(零星)报销;委托的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机构接收并初审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通过原因;审核通过的从系统调取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建立台
账,整理材料,打印《受理通知单》给申请人,推送至业务审核;
2、办结:医保经办机构采取按服务项目大类审核或明细项目录入审核等不同方式,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医院收费票据、门急诊费用清单、处方底方,进行初审和复核;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结束,将材料转交至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人员再次核对票据信息后支付医疗费用至个人指定银行账户; 医疗费用拨付后,材料由财务人员进行存档。
账,整理材料,打印《受理通知单》给申请人,推送至业务审核;
2、办结:医保经办机构采取按服务项目大类审核或明细项目录入审核等不同方式,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医院收费票据、门急诊费用清单、处方底方,进行初审和复核;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结束,将材料转交至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人员再次核对票据信息后支付医疗费用至个人指定银行账户; 医疗费用拨付后,材料由财务人员进行存档。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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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 张冬艳 | 滁州市医疗保障中心综合窗口 | 1.严格执行窗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受理业务。 2.负责申请材料收件把关。 3.负责受理申请材料的收件登记、打印回执。 4.负责告知申请人补交材料等手续。 | 无 |
办结 | 19个工作日 | 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 张冬艳 | 滁州市医疗保障中心综合窗口。 | 1.严格执行窗口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对申请办件及时办结处理,并将办件结果传达至申请人。 3.负责对办件情况进行整理,形成办件台账。 | 无 |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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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如果没有在就医地直接结算,多久可以拿回参保地申请手工零星报销? | 因年度结算停机、信息系统故障等原因个人垫付的医疗费用,未办理转诊备案以及未申请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不具备直接结算条件的慢特病门诊和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等医疗费用,应在下一个结算年度结束前,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
门诊就医报销会有什么变化? | 改革前,参保职工在普通门诊的就医费用由个人账户解决。改革后,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
异地就医手工零星报销时按照什么标准待遇执行? | 跨省异地就医手工报销,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手工报销执行滁州市医保目录、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等规定。 |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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