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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换发、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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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换发、补发
实施主体
滁州市交通运输局
受理条件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到期需换发、补发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50-3215642
监督电话
0550-12328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办理地点
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交通运输局综合窗口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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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换发、补发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换发、补发
基本编码
342018024000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编码
11341100003207867M3342018024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实施编码
11341100003207867M3342018024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办理形式
到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交通运输局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所属部门
滁州市交通运输局
所属区划
滁州市
实施主体
滁州市交通运输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市,全县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50-12328
咨询方式
0550-3215642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十四章: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换发、补发(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损坏、污损,到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申请的,发证机关应当收回原证件,按原证件编号换发新证。(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丢失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在原发证机关所在地的报刊刊登遗失申明后,发证机关应补发新证,并重新编号。(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损坏、污损换证及遗失补证的,其证件有效期一律填写换、补证日期至原证件有效期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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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到期需换发、补发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经营者身份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经营者身份证件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查看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换发补发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需申请人签字或法人签章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查看
所在地的报刊刊登遗失申明
申请人自备 原件或复印件 原件1份 复印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应当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并同时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通过安徽省政务网-滁州市-交通运输局线上按要求提交申请,或者线下到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综合窗口提交材料申请,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受理。
2、审查:后台工作人员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办结:根据审查意见,做出审批决定,并按规定程序送达。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3个工作日 滁州市交通运输局 胡琪/张春林/陈丹丹/吴闻/吕万香/陈建荣/陈洁/樊莉莉 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综合窗口 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核对
审查 0.4个工作日 滁州市交通运输局 胡琪/张春林/陈丹丹/吴闻/吕万香/陈建荣/陈洁/樊莉莉 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综合窗口 根据审查标准,窗口人员审查通过,即时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
办结 0.3个工作日 滁州市交通运输局 胡琪/张春林/陈丹丹/吴闻/吕万香/陈建荣/陈洁/樊莉莉 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综合窗口 按规定程序送达决定文书,并完成许可的文书归档整理工作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申请中自然人签名用私章或者签名章代替行不行 ? 自然人签名必须由本人使用黑色签字笔签署,签名章或私章不能代替签名。
单位公章暂时盖不了,使用复印、扫描、打印的公章及电子章代替单位盖章行不行? 单位盖章应当使用原件章,不得使用复印、扫描、打印的公章及电子章。
使用蓝色、蓝黑色、红色签字笔、圆珠笔、铅笔填写表格和签名行不行? 填写表格及签名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

办事评价

满意度: 100.00% %,  评分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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