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不动产转移登记+水电气联动过户”操作规范
一、服务对象及适用情形
个人间因买卖二手房,需申请二手房过户(转移登记)的,可同步申请办理电、水、气过户。
二、办理事项
1.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2.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3.不动产转移登记;
4.水表过户;
5.电表过户;
6.天然气表过户。
事项办理流转关系: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登记三个事项可并联办理;水表过户、电表过户、天然气表过户三个事项在完成不动产登记后并联办理。
三、办理流程
1.办理渠道:窗口办理或网上申请办理。
2.办理流程图:线下跑动次数:一次。
3.线下跑一次原因:需现场核验申请材料。
4.线下跑一次环节:核验材料。
四、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存量房买卖合同;
5.有以下特定情形的,应提交相关材料:
(1)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另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涉及处分不动产的需提供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或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不动产坐落发生变化的,提交公安、民政等有权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权利人或申请人姓名(名称)或者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由申请人提供变更证明材料;
(4)申请减免契税的,提交买方配偶身份证明材料、家庭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等)、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书面材料;
(5)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的,提交卖方配偶身份证明、家庭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离婚判决等)、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书面材料;
(6)因拆迁补偿申请免税的,提交房屋征收补偿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7)其他申请税费减免的,提供相关情况证明材料。
五、申请方式
1.线下申请:申请人向不动产“一窗受理”窗口直接递交纸质材料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过户。
2.线上申请:申请人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传扫描件或电子证照等申请材料,提交业务办理申请,线上审核通过后将申请纸质材料递交至不动产登记网办窗口核验。
六、办理时限
1.通过线下一窗受理窗口申请登记的,承诺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水电气联动过户2个工作日办结。
2.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申请登记的,在窗口核验申请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水电气联动过户2个工作日办结。
七、办理结果
纸质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八、收费、征税标准
(一)不动产登记收费依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不动产登记收费。具体如下:
1.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为每件80元,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车位、车库、储藏室为每件80元,其他非住宅类为每件550元。
2.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二)税费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具体标准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