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贷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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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两个问题想咨询下贵部门。一、目前滁州二手房是否适用“公积金+商业”组合贷?二、公积金首次缴纳单位补缴5个月,是否算正常缴纳时间?
留言类型: 咨询
留言时间:2022-06-21 18:07
回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1、二手房适用组合贷款;
2、补缴超过三个月以上不能视为正常缴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单位: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2-06-22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