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证书领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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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中级考试证书领取资格必须要求继续教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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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22-07-12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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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根据《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具体情况已与您电话沟通,如有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550-3216511。感谢您对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回复单位:滁州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回复时间:2022-07-13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