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当下根据当下市场环境调节已购首套房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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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8年首套购买滁州市汊河镇鹭港花园小区商品房一套,正式贷款时间为;2018年5月26日,年利率为6.22,贷款银行为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汊河支行,对于首次购房商业贷款利率是否过高,是否可以根据现行疫情环境下能否调整银行已购商品房贷款利率。当然也只是建议和咨询。
留言类型: 建议 留言时间:2022-07-20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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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市发改委职能分工,我委负责商品房销售价格的备案工作,你所咨询的已购首套房商贷利率调整问题,不在我委职能范围内,没有权限对其进行调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单位: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回复时间:2022-07-22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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