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及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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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你好:本人于2022年1月份开始由公司连续缴纳五险,4月份发现怀孕,一直个人自费产检。请问,生育险和生育津贴申请的条件分别是什么呢?另要如何分别申请呢?
留言类型: 咨询 留言时间:2022-08-01 09:03
回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好!您的编号CZ2022080002留言已收悉。现将您咨询的生育津贴咨询的情况回复如下:

来电收悉后,市医保中心立即组织调查核实, 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滁政办秘〔2019139 )第十八条参保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且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0 个月以上的(过渡期间以原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时间计算),可享受生育待遇。按照企业费率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相关政策可登陆滁州市医保局网站(https://ybj.chuzhou.gov.cn/xxfb/tzgg/1104236985.html)查看滁州市医保政策百问百答。202284日与来电人联系,为来电人解释相关问题,来电人表示理解经办人:计曼    联系电话:0550-321823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单位: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2-08-04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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