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后一直未入住未装修,物业费是否可以享受半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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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收房时,提前交纳了半年全额物业费。但一直未入住未装修,也未通水电。咨询,这半年物业费,按规定是否可以享受半价?盼复
留言类型: 咨询 留言时间:2022-09-18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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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滁州市市本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连续六个月或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水、电、气均未使用),业主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交纳50%的物业综合服务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单位: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2-09-19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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