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原著楼盘交付情况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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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滁州市人民政府的领导: 本人于2020年10月2日去清流原著售楼部购买该项目期房。今日开发商已安排分批交付。在现场,开发商的人员要求我们先签署一份延期交房赔偿协议及交付物业费后找物业拿钥匙才能进房屋进行验房。我家人看到后不同意签字,要求先进行验房被开发商拒绝。我仔细看了该赔偿协议,内容不单单是针对延期交房的赔偿,还包括一部分的霸王条款。具体条款是:签订后,我方将自愿放弃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及其他赔偿金及违约金的权利。第四、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再无任何纠纷。这两句中的“自愿放弃主张。。。权利”、“全部违约责任及其他赔偿金及违约金”、“再无任何纠纷”,严重失实,有失公平。我不能接受。故而诉求至人民政府。
留言类型: 投诉 留言时间:202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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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我局联系沟通开发企业,开发企业承诺由业主自愿签署协议,不强迫签订延期交付赔偿协议。我局联系您,告知不强制要求签订延期交付赔偿协议,可以直接办理拿房手续。
    以上办理情况于2022年11月8日通过电话告知您。
    经办单位:滁州市房屋交易管理服务中心;经办人:董英杰;电话0550-308231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单位: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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