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修复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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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根据【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及相关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及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不良记录】第8条不良行为记录 6 分以上的(含 6 分),申请修复后,披露期最短不得少于 4 个月。不良记录,7分的可以在满4个月的时候进行信用修复的流程是怎么进行操作的,需要公司具体准备那些资料,提交到什么部门。
留言类型: 咨询
留言时间:2023-02-07 15:21
回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关于留言咨询信用修复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及相关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及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竞争主体及相关人员向作出不良行为认定的部门递交修复申请表、信用(不良行为)修复承诺书、身份证明(登记证件)复印件、参加信用培训证明材料、信用报告、罚款缴纳证明等材料;作出不良行为认定的部门审核后,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修复。
上述相关材料提交到作出不良行为认定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科(股)。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回复人:刘超 联系电话:0550-3801656。
2023年2月9日
回复单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2023-02-09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