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交警能否检查非机动车驾驶人年龄?
留言
您好!现在,电动车已进入千家万户。但是在不少学校门口,有不少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其中也有不少人的年龄未满16周岁。这些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大部分不戴头盔,也缺乏应急处置经验,经常骑车带人,也经常骑的很快,安全隐患极大。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且无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疾病”。
所以,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属违法行为。建议交警部门尤其在初中学校附近严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年龄。营造安全的道路环境。
留言类型: 咨询
留言时间:2023-04-08 13:18
回复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公安交管部门正在推进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不带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市月均查处10万起以上。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重点将联合教体部门,加大对驾驶人未达到法定年龄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
回复单位:滁州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2023-04-10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