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凰街道碧桂园紫薇天悦小区违规出售地下车位,并涉嫌哄抬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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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薇天悦小区物业和车位中心将小区地下未售出车位一次性售给一个业主,导致本小区其他业主没有车位停车。违反了《滁州市本级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地下停车位(库)在办理竣工交付12个月后,尚有地下停车位(库)未出售的,可以向有需求的业主出售第二个停车位(库),出售之前必须在小区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等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售前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当需求量大于供给量时,应采取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出售。每户在本小区内最多只能购买(含附赠、租赁)2个地下停车位(库)。 且车位租金从原来的130元/月(其中车位费100元,管理费30元)涨至230元/月(其中车位费200,管理费30元),涨价一倍,远高于附近小区车位租金。
留言类型: 投诉 留言时间:2023-08-04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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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皖价法【2018】17号),我省住宅小区车位的租金和服务费不在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车位的销售管理问题不属于我委职责,建议直接向辖区住建部门反映。 我委已于电话回复您,您表示知晓。如还有疑问,您可以直接和我们联系,谢谢。 联系电话:0550-302116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单位: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回复时间:2023-08-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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