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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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如下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工龄认定应该为几年? 总共有3段缴纳社保的工作时间,分别是2015年7月-2016年5月,2017年2月-2020年2月,2021年8月(一个月) 。盼复,非常感谢!
留言类型: 咨询
留言时间:2023-08-21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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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经工作人员了解,您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根据皖人社秘〔2014〕104号,2006年7月1日工资制度改革后,除国家或我省另有政策规定的外,只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年限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有其他问题,可电话咨询市人社局工资科0550-302501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单位: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3-08-23 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