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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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22年毕业生,于2022年6月毕业,2022年10月24日与小微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中规定签订后3月后才开始缴纳社保,那我自然社保就在23年才开始缴纳,我这就不满足毕业年度缴纳社保吗?公司缴纳社保的规定我无法改变,两年内毕业都算应届毕业生,为何大学生就业补贴的社保必须在当年缴纳?这条要求是否太过于苛责?
留言类型: 咨询 留言时间:2024-02-26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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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好!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文件要求,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度(当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就业时间和缴纳社保时间必须在毕业所在自然年度。市本级咨询电话0550-3032428;琅琊区咨询电话0550-311846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单位: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4-02-28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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