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间非盈利组织开展业务活动的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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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成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在2023年未开展任何业务活动也没发生任何费用支出,请问会受到相关处罚么?还有就是本组织计划在2024年将包含原始基金在内的所有资金,按照本组织章程所定的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慈善活动一次性捐赠完毕后,清算注销本组织是否可以这样
留言类型: 咨询 留言时间:2024-03-01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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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在《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条文中,基金会成立后未开展活动没有相关惩罚规定,但有损基金会信誉。基金会申请注销,须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成立由主管部门牵头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对基金会清产核资、财务审理,并提交注销材料到民政窗口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单位:滁州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2024-03-05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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