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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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滁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十一批次学员,工种名称:劳动关系协调员,工种等级:四级,颁证日期:2023/10/24,证书编号 : S000034110002234000940。从证书下发到提交技能补贴时间因网站无法提交,让耐心等待,一直到2024年1月中旬才让申请,我是2024年1月19日申请,申请后未按要求下发补贴,并告知需满3年失业金才能有补贴,目前未领到补贴的人员大有人在,滁州地区反馈需要按2024年政策,但我们在考试前期给予的通知并没有告知该项,说是满一年即可,政府公信力何在?希望给予满意的回复,因为我们考试是2023年,应该延续2023年政策,不能因为系统等问题,将时间无限延长,请给予回复。
留言类型: 咨询 留言时间:2024-03-18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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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关于您咨询技能提升补贴问题,现回复如下:
    2017年人社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规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取得证书12个月内,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国家将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由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2021年、2022年、2023年,国家逐年发文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至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其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自2024年1月1日起,个人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的按《人社部发〔2017〕40号》政策规定审核;如申请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3年,暂不审核,待国家政策出台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再按规定进行审核。 
    如有其他问题,可电话咨询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550-305209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单位: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4-03-22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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