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在企业开办注销领域有哪些便民利企举措?
围绕服务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延伸企业开办服务链,拓展集成服务质效,稳步推进企业准入、注销“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滁州市目前有以下便民利企举措:
1. 依托“皖企通”平台,整合企业开办、注销、全程电子化、“一业一证一码”等系统,实现一个端口统一对外;分类分项进行优化组合,形成企业准入、变更、注销等多场景应用。推进企业高频证照变更“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2. 深化企业开办集成服务改革,延伸企业开办平台功能,接入水、电、气开户和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羚羊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营业执照二维码展示许可审批等信息。
3. 进一步便利企业开立银行账户,自然人、法人等通过线上平台申请营业执照时,经企业授权同意后,线上平台将有关基本信息和银行开户预约信息实时推送给申请人选定的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生成企业预约账号,并通过线上平台推送给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户银行根据预约需求,按规定为企业开立账户后,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线上平台推送至相关部门。优化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加快实现实名验证、清税等信息实时共享。
4. 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和信息共享,建成运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等系统。对新设立的企业,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免费发放一套电子印章。持续提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电子档案系统公示、展示信息运用认可度和覆盖面。
5. 推动“个转企”增量提质,允许保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成立日期,各类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可延续使用,免收各类换证费用。全面推开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核验登记,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运用大数据和电子围栏技术,强化对“一人多照、一址多照”的管控,规范市场主体登记代理行为。
6. 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大型企业分支机构办理人员、经营范围等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信息变更时,按全省统一要求,落实在省辖市内可实行集中统一办理。深入推进企业跨县(市、区)“一照多址”改革;对高频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开展“一证多址、告知承诺、先证后核”等改革试点。对消防、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等涉及现场审查核验的事项,推行“证前指导”服务。
7. 全面推开“证照并销”改革试点,对于市场主体登记后置审批、备案等事项,按照成熟一批、纳入一批的原则,与营业执照进行一并注销,部门间通过信息共享,互认注销结果信息。全面推开“强制注销”改革试点,对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已届满3年,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缴税费(滞纳金)及罚款且无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或已缴销发票及税控设备,无在缴社保人员和拖欠工资记录,无登记在册的不动产权利,无在诉案件和待执行案件,无股权质押或被冻结的企业,经60日公告无异议后,可由登记机关依据职权实施强制注销。
8. 便利破产企业简易注销,允许破产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指定破产管理人决定书、注销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直接办理破产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简易注销登记,无需经过简易注销公告程序。登记机关不对破产企业是否存在未清缴税款进行审查。营业执照无法全部缴回的,可由破产管理人出具相关说明,无需另行公告。破产管理人办理破产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时,相关登记申请材料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可由破产管理人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管理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