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问题

滁州市政府门户网站www.chuzhou.gov.cn2023-08-21 08:59来源:滁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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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回复:

1.办理对象: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指定办理点办理手续: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5)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6)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现场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在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指定办理点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续贷材料: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需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需要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指定办理点现场办理。

(3)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注意事项:续贷学生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和支付宝APP,线上完成续贷合同的签订;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

3.办理时间:7月15日至9月20日(国开行);7月15日至10月20日(农村信用联社)。市教体局

如仍有疑问,可致电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市直:0550-3025753

琅琊区:0550-2182907

南谯区:0550-2180049

天长市:0550-7331202

来安县:0550-5612569

全椒县:0550-5035206

定远县:0550-4991006

凤阳县:0550-6730883

明光市:0550-815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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