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信箱留言须知

滁州市政府门户网站www.chuzhou.gov.cn2019-12-10 20:35来源:滁州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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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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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

2、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3、歪曲事实,公开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恶意攻击他人的;

4、反映非本市管辖范围内问题的;

5、涉及军事、司法、党务、信访、进入司法程序等方面的诉求不在受理范围。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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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根据留言内容选择公开属性,留言内容应当表述清楚,内容完整,文字简练,详略得当

4、应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各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情况,个人隐私将受到保护;

5、信件提交后,请保存好办件编码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结果,也可以登录用户中心查看办理情况;

6、提交留言后请耐心等待,避免一信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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