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新紫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中都石榴院子,要求签霸王条款,才给购房发票

信件编号: CZ2021100089 来信时间: 2021-10-09 10:21
信件内容: 9月22号,滁州新紫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城南开发的中都石榴院子通知业主拿房,但是大家去了售楼部, 开发商要求必须先签补充协议,才肯给你购房发票,这种无理要求; 业主2年前购房,钱否付了,为什么要签这些条款才给发票? 开发商现在这种行为已经不合规,请相关部门整治开发商这种无理要求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收到滁州市委办公室转来您在市委书记信箱留言反映中都石榴院子项目开发商违规交房的问题,市住建局高度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市住建局立即联系开发企业进行核查,开发企业表示要求业主先签补充协议给购房发票的条款是集团法务增加的,现已删除相关条款。同时,已将协议内容发给您,您表示无异议。

1019日,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告知有关情况,您表示满意。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住建局交易中心联系。

联系人:吴义德,电话:0550-3082312

答复单位:中共滁州市委督查室 答复时间: 2021-10-22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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