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安汊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补偿款标准咨询

信件编号: CZ2022010094 来信时间: 2022-01-06 18:37
信件内容: 书记您好,想具体了解一下汊河开发区关于东城大道建设所征收的田地补偿标准为多少,参考市政府或者县政府哪条征收款项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收到滁州市委办公室转来您在市委书记信箱留言反映征地补偿问题来安县委高度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202063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明确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批准的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均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来安县汊河镇为I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47900/亩,该标准自202011日起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文件同步废止。2020114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执行征地片区综合低价和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函》,要求各县市区按照文件贯彻落实。20201130日,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关于执行征地片区综合低价和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函》(来自然资规〔2020201号),要求各乡镇按照文件贯彻落实。汊河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47900/亩,其中代扣养老保险3449/亩、集体经济组织部分862/亩、被征地农民直接补偿43589/亩。

2022113日,汊河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告知有关情况,您表示满意。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汊河镇人民政府联系。

联系人:温剑,电话:15056537293

答复单位:中共滁州市委督查室 答复时间: 2022-01-18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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