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公积金组合贷后,公积金偿还每月贷款有盈余,余额能提取吗
信件编号: | CZ2022080016 | 来信时间: | 2022-08-01 20:25 |
---|---|---|---|
信件内容: | 本人公积金缴存稳定,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准备买房,想问二手房公积金组合贷后,公积金偿还每月贷款还有盈余,余额能提取吗?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收到滁州市委办公室转来您在市委书记信箱留言咨询公积金使用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滁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细则》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为购买同一套住房的,在公积金偿还每月贷款后有余额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同一套住房的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8月1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告知相关情况,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朱瑜,联系电话:0550-3029473。 |
||
答复单位: | 中共滁州市委督查室 | 答复时间: | 2022-08-31 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