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城河队土地征收补偿
留言类型 | 投诉 | 留言时间 | 2024-04-02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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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我父亲于1988年8月将户籍从安徽寿县迁入至来安县新安镇东门社区城河居民组,户籍人口为3人(我和我父母)。原有土地每户每人三分三厘,于2015年05月被政府征用,当年按每人2分2厘征地款已发放,剩余每人1分1厘征地款,截止目前仍未发放。2023年,向来安县信访部门反映,也安排东门社区领导帮助处理,但因城河居民组与社区并非直接管理关系(东门社区领导反馈),与城河居民组组长多次交涉,无果。且,通过城河居民组组长反馈的信息,得知目前居民组债务缠身,官司不断,坊间传闻,有些“债主”通过诉讼方式维权,如果是这样,剩余每人1分1厘征地款,什么时候能够发放,看来是遥遥无期,针对该情况,本人有以下疑问:
1、政府征二小和桂花苑土地补偿款已足额支付生产队,生产队因债务纠纷等原因,未按政府征地程序,启动征收队里其他土地,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2、政府征收二小和桂花苑土地补偿款,是不是应该优先补偿房屋拆迁群众?关于未征收土地,可以在未拆迁社员重新分配。
3、生产队债务问题,涉及到群里利益,政府是不是应该妥善处理?不能因为谁起诉了,就应急一下,这样势必加深群众对政府的误解,比如是否存在干部违纪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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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 来安县 | 答复时间 | 2024-04-16 1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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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 收到您给市委书记信箱留言反映新安镇东门社区城河居民组征地补偿款发放的问题,来安县十分重视,认真办理,现回复如下: 1.关于您反映咨询未启动征收城河组其他土地是否违规的问题。经核实,您是来安县新安镇东门社区城河居民组居民,您户共有您和您父母三人。2015年5月,因来安第二小学及周边道路建设和泰鑫桂花苑小区开发需要,来安县人民政府启动征收新安镇东门社区城河居民组土地工作,计划征收该村民组294亩土地。经该居民组居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制定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方案,方案指出被征收的294亩土地补偿款按每人2分2厘地标准平均分配给居民组居民。该土地补偿款已于2015年9月发放到位。该村民组剩余土地目前未被征收,不存在1分1厘地的征收补偿款未发放到位的违规现象。 2.关于您反映征地补偿应优先补偿给房屋拆迁群众的问题。经核实,征地补偿与房屋拆迁补偿并非同一补偿款项。同时,城河居民组已全额将征地补偿款发放到位,不存在需要优先补偿房屋拆迁群众的情况。 3.关于您反映城河居民组债务问题。经核实,该问题系城河居民组历史遗留问题,如有疑问,您可前往东门社区咨询了解。 2024年4月10日,新安镇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反馈相关办理情况,您表示满意。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新安镇联系。 联系人:翟强,联系电话:139550251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