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花园村安置房问题
留言类型 | 咨询 | 留言时间 | 2024-06-21 1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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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九几年由外县搬迁到花园村瓦岗组的居民,户口也迁入,
(1)如果外地老家有耕地的话.能不能享受安置房政策?
(2)是不是如果能分到安置房,老家就不能有耕地?
请相关单位逐一回答两个问题,能或者不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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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 | 南谯区 | 答复时间 | 2024-07-12 1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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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 收到您在书记信箱留言反映安置房等问题,南谯区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一直居住在户籍地(定远县吴圩镇延寿村西钱组),且户口未曾迁出,也从未在花园社区居住。7月4日,南谯区同乐街道工作人员联系上您,您表示户口登记在花园社区瓦岗组村民钱开文名下。随后,花园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向钱开文核实,钱开文表示不认识您。 7月2日、3日,南谯区同乐街道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您未接听。7月4日,同乐街道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上您,告知您在花园社区没有户籍,且没有住房,因此,您无法享受花园社区征迁安置政策。 2024年7月4日,南谯区同乐街道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联系,反馈核查办理情况,您表示知晓。 如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同乐街道联系。 联系人:费永奇,联系电话:139659501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