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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保障的条件有哪些?

(一)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满3年;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3、在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

4、在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租房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备案并在租赁期内; 

5、申请家庭户主应年满35周岁,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单身年满35周岁可以作为一个家庭进行申请;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1)离异不满3年的;

(2)拥有汽车等家用高档消费品的;

(3)出售、转让自有房产不满3年。

(二)在滁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1、 持有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合法有效的居住证;

2、在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

3、符合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4、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父母及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一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及以下住房;

5、在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租房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备案并在租赁期内;

6、申请家庭户主应年满35周岁,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单身年满35周岁可以作为一个家庭进行申请;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1)离异不满3年的;

(2)拥有汽车等家用高档消费品的;

(3)出售、转让自有房产不满3年。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

1、毕业未满五年在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

2、未婚;

3、在本市无住房,或父母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

4、在本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租房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备案并在租赁期内。 

琅琊区对于招商引资企业综合贡献奖励有哪些政策?

对于新引进工业项目和现代服务业项目,根据项目的产销规模、投资贡献、技术进步、产业带动、土地集约、环境保护等指标,确定企业综合贡献考核、奖励标准,可给予一定年限、数额的奖励,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年对地方(区级)财政贡献的额度。一般性项目奖励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前三年给予不超过企业年对地方(区级)财政贡献额度的奖励,第四、五年给予不超过50%奖励。重特大项目奖励幅度和奖励年限可适当增加,“一事一议”。

出台《琅琊区司法局关于“司法专员”的具体实施方案》有什么考虑?是为了解决什么问题?

2020年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求企业和企业家提高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执行好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全市打造“亭满意”营商环境、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会部署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打造“亭满意”琅琊营商环境服务品牌的目标任务,琅琊区司法局出台了《琅琊区司法局关于“司法专员”的具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的出台,旨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着力在为企业营造稳定、透明、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筑牢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就司法行政工作而言,我区过去虽然也一直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致力于推动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不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开展了丰富的“法律进企业”等活动,但专门就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专项法治保障尚属首次。

《方案》贯彻了《关于建立“五员”工作机制 擦亮“亭满意”琅琊服务品牌的通知》(琅四最办〔2021〕1号)要求,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建立了琅琊区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专班,优选一批业务精深、素质优良的司法行政队伍骨干担任法律服务专员,精准对接帮扶区属133家民营企业。目标就是通过积极开展企业法律服务,深化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做好企业员工法律援助工作,打造服务企业的法治环境等,来切实增强全区企业的法治获得感,优化全区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软环境,进一步提升外地企业(家)来区投资兴业的吸引力,从而有利于助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从3万元调整到10万元后,住宿业、工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是否需要达到10万才能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第一条和《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的解读》第二条规定,为了进一步便利小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入自开专票试点的行业中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也就是说,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含本数,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试点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反对餐饮浪费方面,餐饮服务经营者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哪些问题会受到行政处罚?

 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将反对食品浪费纳入从业人员培训内容,提升餐饮供给质量,合理确定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提供公勺公筷,做好打包服务,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餐饮浪费提醒,餐饮外卖平台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理性消费。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分餐服务,向社会公开反食品浪费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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