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八批)

滁州市政府门户网站www.chuzhou.gov.cn2021-05-12 16:44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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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八批)
第二十八批 2021年5月12日    
序号 举报地市 举报区县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1 滁州市 天长市 D2AH202105040088 滁州市天长市杨村工业区,安徽卡博尔金属制品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镀锌钢丝,环评中无铅、锌生产工艺,但实际生产中存在该工艺。 其他污染 部分属实 经查:被举报企业为安徽卡博尔金属制品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天长市杨村镇工业集中区,其《年产8万吨镀锌磷化特种弹簧钢丝、汽车配件钢丝、通信光缆钢丝、钢丝绳等生产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编制20181231日经原天长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21年3月28完成主体工程和配套的防治污染设施建设进入调试阶段,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擅自将水淬火工艺改为铅液淬火工艺,变更环评已完成编制尚未报批,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5月9日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天环责〔2021〕112号)责令其:1、《年产8万吨镀锌磷化特种弹簧钢丝、汽车配件钢丝、通信光缆钢丝、钢丝绳等生产制造》项目立即停止建设和调试,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或恢复至核准状态;2、30日内办理排污许可证;3、按环评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场所,规范收集贮存项目调试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18 滁州市 经开区 D2AH202105040082 滁州市南谯区玫瑰郡小区隔壁,金宇阳电子厂、禹舜模具厂,废气异味扰民。每周都有一两天产生异味,时间不固定。 大气 部分属实     接交办信访件后,滁州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立即于5月5日对安徽金宇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滁州舜宇模具有限责任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查,安徽金宇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片式多层陶瓷电容项目环评报告书2011年4月经原滁州市环保局批复同意(环评〔2011〕81号),2016年12月通过项目整体竣工环保验收(滁环评函〔2016〕159号),2019年12月该企业片式多层陶瓷电容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通过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备案。企业排胶废气采用冷凝+静电+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排胶车间无组织废气经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电镀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处理后排放;流延废气经冷凝+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配料、印刷、烧结、封端等废气均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站和危废库废气经收集+UV光氧+活性炭处理后排配;配料粉尘、烘烤粉尘均通过滤芯过滤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各废气处理设施均正在运行。目前企业搬迁项目正在建设,预计2021年10月份完成土建,2022年下半年正式启动搬迁。但因玫瑰郡小区与企业仅一墙之隔,在企业搬迁过渡期,仍会对毗邻的玫瑰郡小区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滁州舜宇模具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套高精密模具和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11月18日经滁州市环保局批复同意(滁环[2015]565号),2017年9月30日通过滁州市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滁环评函[2017]120号)。企业底漆、面漆、手工喷漆线废气均经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流平、固化废气经催化燃烧处理后排放;注塑废气、污水处理站异味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各废气处理设施均正在运行,检查发现有1台喷淋塔密封不严,废气处理设施周边有异味,再因与玫瑰郡小区较近,对小区居民会产生一定影响。                                                                                       
1.安徽金宇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搬迁项目正在土建,待新厂区建成后,花园路厂区将实施整体搬迁,开发区管委会将督促企业加快新厂区建设和搬迁进度。
2.滁州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于2021年5月6日对滁州舜宇模具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环境问题下达监察通知(滁开环察[2021]9号),要求企业提高废气的收集和处理,尽最大努力减轻对周边居民环境影响。目前,企业正在制定整改方案,要求企业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3.下一步,将加强对两家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按期完成整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53 滁州市 来安县 X2AH202105040057 投诉人前期反映”滁州市来安县汊河镇董青村农场周郢小姜郢鱼塘被垃圾污染及来河边掩埋垃圾“的问题,5月1日汊河镇政府连夜用泥土掩盖来河边数千方化学垃圾和生活垃圾。投诉人认为该整改方式敷衍,洪水期大量垃圾漂浮将堵塞河道,并严重污染来河水质。 其他污染 部分属实     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对于前期反馈问题中“2021年2月汊河镇政府私设垃圾场将大量垃圾掩埋在来河边,严重污染来河水体。”的情况,据调查,2021年汊河镇并未在此处设立垃圾场。鉴于该圩埂处于南京与汉河镇交界处,近年来由于汊河镇征地面积较大和监管难度大,确实发生一些偷倒垃圾的情况,
    汊河镇正在安排人员对周郢组和小姜郢组圩埂上的垃圾进行清理,保证垃圾得到妥善处理,投诉人反映的垃圾堆放地点在来河外圩。为防止造成垃圾对周围居民生活造成污染,对该处垃圾堆放点的垃圾进行了简易泥土覆盖。后续编制整改方案,待方案确定后,进一步进行整改工作。
编制整治方案对垃圾进行分类规范处置。
100 滁州市 来安县 X2AH202105040006 滁州市来安县金禾实业公司,收购来安县化肥厂,改产化工原料,异味严重影响附近群众。目前该厂早晚间偷排废气。 大气 部分属实     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被举报企业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在滁州市来安县东大街127号,是一家拥有总资产10亿元,员工3500人,年销售收入达20亿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厂区由南向北依次分为A、B、C三个厂区。
    废气核查情况:现场检查A区130吨锅炉、75吨锅炉和75吨三废炉、75吨新三废炉产生的废气通过各自烟囱排放,排口为白色烟气,均安装有CEMS监控设备,并由无锡大禹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维护。经调阅2020年以来在线监控数据显示,在线CEMS监控设备均运行稳定,在线检测指标月均值没有超标现象,无真实超标情况发生。根据第三方检测公司(有资质单位CMA)2020年12月31日、2021年3月17日出具的金禾实业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县生态环境分局同时分别于2021年3月15日、30日和4月12日、4月25日、4月28日、5月6日,会同新安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相关人员到金禾公司及周边进行不定时夜间巡查,巡查时企业正常生产,经走访和夜查异味扰民问题偶尔存在。
1、加强对该企业监管力度;
2、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针对检查发现的轻微气味问题,加大排查整改力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积极开展夜查和走访工作。
133 滁州市 天长市 D2AH202105040023 投诉人前期反映滁州市天长市皖东高科化工厂异味扰民问题,相关部门实地检测时,该企业弄虚作假,机器空转,导致检测结果不真实。 其他污染 部分属实 经查: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群众前期反映事项,委托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先后于420日夜间、427日昼间对该公司开展监督性监测,目前监测结果尚未出具,监测时段该公司生产负荷未达设计产能100%,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420日、21日生产负荷为设计产能80%;427日生产负荷为设计产能90%;生产负荷均符合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感谢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将依据规范留存监督性监测相关资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依据法定程序查询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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