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公布2023年滁州市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分解到初中学校指标的通知

滁州市政府门户网站www.chuzhou.gov.cn2023-07-02 19:52来源: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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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区、南谯区教育体育局,苏滁高新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滁教体基〔2023〕11号)等文件精神,依据各初中学校参加中考报名的符合分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数、教学质量和规范办学情况,我局将市区三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80%向初中学校进行了分配,现将分解到初中学校的指标予以公布。

指标到校生的测算和享受仅限于符合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第一志愿填报方可使用。人籍不一致、中途转学等在籍在校不满三年的不享受指标到校生政策(体校除外)。

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将指标分解情况通知到各初中学校,并在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布。各初中学校必须将指标分解情况通过校园网、学校宣传栏等告知本校所有中考应届毕业生。各学校必须全面宣传、严格执行我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正确引导学生填报志愿,不得误导或阻止学生填报志愿学校。

指标到校生政策,是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一项惠民政策,是推进教育均衡、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此项政策,重在支持帮扶薄弱学校,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学籍管理规定和招生要求,把好指标到校生资格审查关,不得弄虚作假,严禁空挂学籍学生参加中考套取薄弱学校指标的行为,确保普高招生的公平、公正,监督电话: 3032193、 3040066。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29日    

滁州市区2023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分解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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