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惠民 大笔如椽书锦绣

滁州市政府门户网站www.chuzhou.gov.cn2021-07-01 11:45来源:滁州在线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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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城中都大道

“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建设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幸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城市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在新时代推进城市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城,所以盛民也;民,乃城之本也。

“十三五”以来,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抢抓新型城镇化加快发展历史机遇,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大力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住有所居取得新突破

城市的核心,是人。

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城市建设,无论是新城区建设还是老城区改造,我市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我市不断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的目标任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滁州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等10余项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严厉打击违规销售、违规交房、收取团购费等违规违法行为,推动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投资100万元开发全省首个针对“二手房交易”的存量房交易管理服务平台。截至2019年底,滁州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7.4平方米,较2015年末增加2.1平方米。

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先后出台《滁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滁州市市本级关于进一步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细则》《滁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关于调整滁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市场价租金标准及特定群体准入条件的通知》,将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新招录的定向选调生等群体逐步纳入保障范围,充分发挥住房保障在解决群众住房问题上的“补位”作用。全市累计建设公租房5.1万套,已全部竣工交付并分配入住。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十三五”期间,公租房实物配租4.96万套,发放租赁补贴1.5万户。全市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依申请应保尽保。

棚户区改造惠民圆梦。我市严把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充分发挥棚户区改造在改善民生、补齐短板、扩大需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改造棚户区9.11万户,基本建成6.18万套,帮助26万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圆了安居梦。“十三五”规划确定的改造6.5万套棚户区目标提前1年实现。

老旧小区改造添彩增光。市委、市政府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为民办十件实事”强力推进,全面改造提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累计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56个,面积360.43万平方米,总投资约9.83亿元,受益群众36838户。

物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滁城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以区为主、街道负责、社区配合”的属地管理责任机制。出台《滁州市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夯实滁城居民小区物业属地管理责任。先后制定了《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物业企业退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十三五”末,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0%。打造“红色物业”小区试点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有565个小区、125个业主委员会、150家物业企业成立党组织。

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城市建设品质大幅提升

城市建设,要多留点“没用的地方”,也就是多留点绿地和空间给老百姓。因为城市规划建设做得好不好,最终要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来衡量。我市在城市建设中,明确城市属于人民、城市发展为了人民、城市治理依靠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

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我市把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科学合理规划城市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处理好城市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既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又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迅猛发展。系统推进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提升工程、城市停车场建设行动等,着力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2019年,滁城人均城市道路面积40.21平方米,全省第一;建成区道路面积率23.64%,全省第一;建成区排水管道密度23.92公里/平方公里,全省第一;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7.08%,全省第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燃气普及率98.36%,供水普及率100%,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4782个。投放公共自行车8000辆,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已达80%。滁宁城际铁路(滁州段)正在如火如荼建设中。

城市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我市严格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抓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污染防治各项任务落实。深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开展城镇“三治三增三提升”,扎实推进“两治三改”。到2019年年底,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9.84平方米,全省第一;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91%,全省第二。成功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明光成为“全国园林县城”。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公园和绿地、海绵型道路与广场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十三五”期间,市本级合流制管网改造实际完成约146.9公里,县市合流制管网改造实际完成约76公里。先后建成了明湖、城南湿地公园、花博园、内成河、北湖、镜园、鱼尾狮公园以及管网分流改造、路面更换海绵质材料工程,海绵城市已达标排水片区面积占建成区面积24%,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深入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以上,2020年完成基本消除目标。

历史文化名城展现新姿。滁州市成功获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正在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滁城遵阳街、北大街、金刚巷被列为安徽历史文化街区。章益、吴棠故居完成修缮对外开放,拱极门开门迎客。启动遵阳街、北大街、金刚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项目,对街区内15处不可移动文物、12处历史建筑和230余处传统风貌建筑开展保护修缮;全市公布并挂牌保护65处历史建筑,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着力塑造江淮亭城的城市风貌。

以“一尊重、五统筹”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大力推进“四创一建”,我市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城市综合功能明显增强。到2020年底,全市城镇化水平达57%,较2015年增加8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面积达103平方公里,较2015年增加19.16平方公里,我市已进入以城市为主导、城乡统筹发展新阶段。

强化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农村人居质量持续改善

“住得好不好,房子暖不暖?”住有所居,寄托着百姓心中最朴素的小康愿望。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策直抵人心,扎实有效的举措落地有声,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和供应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住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百姓生活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提升。即便在广大农村地区,也是如此。

保障住房安全,是“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是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直接关系脱贫攻坚战的质量。一砖一瓦,凝聚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必胜信念,垒砌起亿万百姓“安居乐业”的朴素愿望。“十三五”期间,我市突出抓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农村危房改造取得重大进展。我市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精准认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加强危房改造技术指导,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着力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改造农村危房4.05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37万户,累计投入改造资金约5.2亿元,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显著。我市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处置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全市建有农村垃圾中转站87个、垃圾池(房)1100个,设置各类垃圾箱11.9万个,配备垃圾中转运输车192辆、农村环卫保洁员4500名,基本建立“户集中、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成72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7%以上。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 行业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近些年,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改革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行业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工程建设管理改革全面展开。我市印发《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部署推进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实施“走出去”战略等重点改革任务。目前,各项改革举措深入推进,建筑市场综合改革和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国家试点有序实施,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持续深化,建筑市场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完善,建筑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力明显提升。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我市印发《安徽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健全制度体系、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行并联审批、应用审批系统、建设“一张蓝图”等重点任务,推动实施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等全过程开展全流程、全覆盖审批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全市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由74项减少到55项,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

行政审批制度不断优化。我市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对135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实施以审批权限取消、下放等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批”改革。已取消审批事项19项,下放63项,保留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中心“一窗”办理。行政审批效能大幅提升。资质资格证书电子化加快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加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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