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寄哀思 文明祭祀防山火

滁州市政府门户网站www.chuzhou.gov.cn2022-04-02 08:51来源:滁州在线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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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祭扫高峰即将到来,请大家在扫墓祭拜等活动中,严格遵守防火规定,不要在山林或杂草密集地段燃放鞭炮、燃烧纸钱、点香燃烛,防止引发山火,保护电力设施!

案例直击

2018年清明节期间,村民刘某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山火,造成附近高压线跳闸。供电部门对其依法追偿经济损失20万元。

那么,清明防火,应该怎么做呢?

1、不在山头、林地、墓地燃放鞭炮、焚烧纸钱,点蜡烛、孔明灯等,不要在电力设施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进入林区和电力线路保护区,不可吸烟及携带火种,不可乱扔烟蒂、火柴梗。

3、如果看到林区和电力设施如高压线、铁塔、线杆附近发生火情及违章用火行为,请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告知山火的位置。防止出现因火灾导致电力设施损毁的恶劣后果。

4、不要在电力线路下方种植高杆树竹,它们长势快、高度高,风力大时容易触碰线路造成短路跳闸,也易因碰触发热线路而引发山火。

5、由于山火在白天较难看见,市民在林区应随时留意飞灰和火烟味。如发现山火,应远离火场。如发现前路山下远处有山火,也不应冒险尝试继续前行,以免被山火所困。切勿随意试图扑灭山火。应尽快远离火场,并拨打“110”进行报警。

法律法规小贴士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 电力线路保护区是指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

10千伏及以下为5米,35至110千伏为10米,220千伏为15米,500千伏为20米。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

(二)不得烧窑、烧荒;

(三)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

举报电话 0550-3312190

滁州市发展改革委 滁州供电公司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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