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消保委关于招募消费维权志愿者的公告

滁州市政府门户网站www.chuzhou.gov.cn2022-04-25 15:37来源: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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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中消协2022年度“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的积极性,壮大消费维权公益力量,践行社会共治,推动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发展。从即日起滁州市消保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募一批消费维权志愿者(监督员),希望各行业热心人士踊跃参与,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5日止。

二、基本条件

(一)生活在滁州市本地,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与组织协调能力,年龄在18-65岁,热爱消费维权事业,乐于为消费者服务。

(二)在金融、旅游、质检、司法、食品、药品等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或社会影响力的志愿者,可申请为专家志愿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见附件2)。

(三)原在消费维权岗位工作,现已退休,愿意继续在消费维权领域奉献的同志可优先选聘。

三、权利与义务

在本地消保委注册登记,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参与消保委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

(一)志愿者的权利

1、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2、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获得志愿服务活动真实、必要的信息。

3、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4、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5、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7、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二)志愿者的义务:

1、主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知识,带动更多消费者学法、守法。

2、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自愿参与消保委开展的消费教育、消费体验、调查评议、消费争议调解以及其他社会监督工作。

3、自觉维护消保委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4、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5、根据个人意愿,志愿者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志愿服务项目或活动。

6、依法应当承担的其它义务。

四、申请方式

(一)各县(市、区)申请人自公告之日起可到属地消保委提出申请,填写《注册申请表》(见附件1);滁州市区申请人可将申请表直接发送至市消保委邮箱。

(二)各级消保委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市消保委统一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志愿者证章。

截至2022年4月,滁州市已聘消费维权志愿者63人。消费维权监督员(志愿者)聘期为四年,可连聘连任,期间消费维权监督员(志愿者)因健康、工作、居住地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或因违法、违纪、有损消保委组织形象或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级消保委将予以解聘。

各县(市、区)消保委联系方式:

天长市消保委:7033315

来安县消保委:5623315

全椒县消保委:5297650

定远县消保委:4886315

凤阳县消保委:6720159

明光市消保委:8150947

琅琊区消保委:3060251

南谯区消保委:3068315

经开区消保委: 3217155

中新苏滁消保委:3769199

市消保委联系人:张稚   联系电话:0550-3210383

邮  箱:ahczxx315@163.com

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5号

附件1:消费维权志愿者申请表.docx

附件2:消保委消费维权专家志愿者注册申请表.docx

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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