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我市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政策解读

滁州市政府门户网站www.chuzhou.gov.cn2021-09-16 09:51来源:滁州在线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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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我市在琅琊区、南谯区、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范围内启动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工作,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电动自行车由于其轻便、快捷的特点,成为很多市民出行代步的重要交通工具,该项工作影响极大。为此,记者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联系,对于在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中,市民较为关心的问题进行解读。

电动自行车上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和《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200号令)第四条。

电动自行车上牌如何收费?

此次我市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期间,对广大市民免收号牌费用。集中上牌期结束后,将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恢复收费。

电动车可以上哪些牌照?

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审核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绿牌)。在网上上传资料后,持预约码到上牌网点现场查验车辆,办理上牌。

对没有脚踏骑行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可以申办临时通行标志号牌(白牌)。在网上上传资料,后台审核通过后,持预约码到网点领取号牌或邮寄号牌,无需现场查验车辆。

之前电动车上的“防盗号牌”如何处理?

“防盗号牌”不是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号牌,是防盗险公司发放的防盗保险编号标牌。集中上牌期间,对此类车辆免费换发号牌,车主按车型分类申办号牌(通过网上“防盗标识电动车转换”菜单,输入“防盗号牌”号码,申办绿牌或白牌)。原有的保险权益不变。

关于车辆合格证和发票遗失怎么办?

车辆发票和合格证遗失的,也可申办号牌。在网上上传资料的同时,签署车辆来源合法的电子承诺书即可。

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不会上网申办,怎么办?

申办电动自行车号牌前期无需到场,可以在家中通过手机微信网上申办。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可以委托子女、亲戚代为手机申办。确有困难的,可以到网点由工作人员代办。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与“旧国标”相比,主要调整哪些内容?

2018年5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信部修订发布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新国标”),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电机功率等指标以现行标准为基础进行了适当调整,其中,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此外,“新国标”还对蓄电池电压、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方面作出具体技术要求。

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如何识别是否符合“新国标”?

2019年4月15日后,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可通过检查产品是否标注强制性认证(CCC)标志,强制性认证证书通过手机微信扫描合格证上的二维码,或者登录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等方式查询。

未申领号牌或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行驶?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按规定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牌或申领临时通行标志上路行驶如何处罚?

非机动车未依法登记并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未悬挂车辆号牌的,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警告或者3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驾驶无临时通行标志或超过临时通行标志有效期的电动车并上道路行驶的,对车辆所有人处200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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