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

滁州市政府门户网站www.chuzhou.gov.cn2023-06-20 10:26来源:基教科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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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苏滁高新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有意义的暑假,现将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有关暑假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假期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至八年级暑假时间从7月1日开始,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暑假时间从7月14日开始。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至八年级秋季学期9月1日上课,九年级和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秋季学期8月28日上课,高三年级8月21日上课。

新生军训按有关规定执行。幼儿园暑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二、工作部署

1.规范实施期末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各地各校要按规定做好期末教学质量监测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得进行纸笔考试。

2.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及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关爱活动。围绕“学习二十大,争做好少年”这一主题,广泛开展暑期“书香伴我行”“校园读书创作”“圆梦蒲公英”“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读书教育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引导广大中小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假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育学生不进入宗教场所和参加宗教活动。

3.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学校要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课、消防安全演练、家长会、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家长一封信等途径,重点加强传染病防控、汛期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遵纪守法等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避免意外伤害。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学生暑期安全教育的重点工作,通过班级QQ群、微信群等,每周向家长至少发送一条防溺水安全提示信息,提醒家长切实履行法定监护人责任,对子女要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

4.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暑假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集中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不得将校舍租借给社会机构举办补习班、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补习班、培训班。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要求,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依法依规加强对中高考考生成绩、录取结果等信息的管理,严禁通过各种形式如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以及微信群、家长群、学校教职工朋友圈等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喜报”“升学率”“高分考生”“上线率”等信息。

5.建立完善家校共育工作机制。学校要以家委会、家长学校为依托,加强家校沟通,指导学生制定假期学习和生活计划。假期学科书面作业应适量精炼,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综合实践活动等拓展性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确保学生有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要重视中小学生劳动教育,通过家校互动,让中小学生在劳动实践中学会劳动、热爱劳动。家长要督促孩子规范使用电子产品,严控电子游戏和上网时间,预防沉迷网络,关注孩子心理健康,构建和谐家庭环境。

6.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各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依法控辍保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采取“一人一策”措施,做到控辍保学精准化,严防辍学新增反弹。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努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7.着力推进“双减”工作。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要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科类培训;各地要定期开展联合督查,加大对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学校要合理安排暑假期间学生学习生活,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引导家长遵循孩子成长规律,不要盲目攀比和跟风报班,确需参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家长可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手机应用市场下载)选课报班。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确保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学校要严格假期值班保卫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

各县(市、区)暑假时间如有调整,可结合实际拿出具体方案,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执行,并报市教体局备案。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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