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年终结转医保信息平台暂停服务的公告

滁州市政府门户网站www.chuzhou.gov.cn2022-12-29 17:05来源: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阅读人次:
字体:打印

根据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为做好2022年度全省医保业务年终结转、医保个人账户计息、异地就医编码切换、平台系统升级等工作,安徽省(滁州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将暂停对外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医保信息平台暂停服务时间

(一)停机时间

全省和滁州市自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18:00起,暂停全省和滁州市医保联网直接结算和相关业务办理,安徽省(滁州市)医保信息平台届时将统一停机(省医药集中采购系统正常运行)。

(二)恢复时间

预计2023年1月3日(星期二)8:00恢复医保各项业务办理,遇特殊情况另行告知。

二、暂停业务范围

安徽省(滁州市)医保信息平台暂停服务期间,医保部门暂停参保缴费、待遇支付、门诊慢特病办理、异地联网结算备案等所有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办理;参保人暂停使用皖事通APP、支付宝、微信、门户网进入的“安徽省医保公共服务网厅”和“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网上渠道办理医保服务;职工医保参保暂停使用个人账户;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联网结算业务等。

三、停机期间工作安排

安徽省(滁州市)医保信息平台停机期间,定点医药机构为拟入院的参保人可先自费办理入院;拟出院参保人,可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办理出院手续但不做结账。待平台系统开机后,在院或已出院参保人可至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窗口办理医保补登记或出院结算手续。

全市医保部门和定点医药机构可采取线下受理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待平台系统开机后再进行处理。

门诊特殊病种等参保患者请于12月31日前按规定开足所需药品,避免事后手工报销。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请全市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组织引导,统筹落实当地医保经办服务,指导各定点医药机构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张贴告示等多种形式,告知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年度结转相关事宜,引导参保人员尽量避免在年度结转期间就诊购药。全市各参保单位待系统平台恢复后按规定办理单位参保缴费等业务。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参保人、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及社会各界谅解。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向全市各医保部门咨询。 

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