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滁政办秘〔2022〕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33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精神,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强化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残疾人事业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市残疾预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举措和保障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深做实我市残疾预防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实施《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将残疾预防工作提升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我市残疾预防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健康滁州建设。
二、强化目标引领,落实工作任务
(一)主要目标。到2025年,实现残疾预防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政策体系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全民残疾预防素养显著提升,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我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主要指标(附件1)与全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主要指标基本保持一致。
(二)任务分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扛责,努力作为,紧紧围绕《行动计划》提出的五大举措20项具体任务,明确目标导向,强化责任落实。按照任务分工,牵头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为责任落实主体(附件2)。各县(市、区)要将残疾预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于2023年6月30日前印发本地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的配套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统筹推进、合力推动残疾预防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三、强化过程管控,加强督导调度
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行动计划》的组织实施与监督,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通报情况,开展中期、终期评估和工作调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的县(市、区)和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任务指标年度监测,及时收集、分析反映相关任务落实情况的数据和信息。各县(市、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本地《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和督导检查。
四、强化宣传普及,努力营造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渠道,宣传解读《行动计划》,帮助社会公众充分知晓掌握《行动计划》核心内容。要充分利用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爱眼日、世界噪音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精神卫生日、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宣传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残疾预防工作的宣传,鼓励、引导社会公众和各类社会组织、机构增强残疾预防意识与能力,增进全社会参与残疾预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预防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 滁州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主要指标
2. 《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1
滁州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主要指标
领 域 |
指 标 |
2025年 |
|
普及残疾 预防知识 |
1 |
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率 |
>80% |
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 |
2 |
婚前医学检查率 |
>70% |
3 |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
>80% |
|
4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0% |
|
5 |
产前筛查率 |
>75% |
|
6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8% |
|
7 |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
≥90% |
|
8 |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85% |
|
着力降低 疾病致残 |
9 |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
≥65% |
10 |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
≥65% |
|
11 |
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 |
>3000 |
|
12 |
以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 |
>80% |
|
13 |
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
>83% |
|
14 |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
|
15 |
控制和消除重大地方病的县(市、区) |
>95% |
|
16 |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 |
≥90% |
|
全力减少 伤害致残 |
17 |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起数 |
比2020年 下降10%以上 |
18 |
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 |
达到85% |
|
提升康复 服务水平 |
19 |
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人数 |
力争达到8人 |
20 |
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率 |
>80% |
|
21 |
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县(市、区) |
>80% |
|
22 |
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县(市、区)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比率 |
>60% |
|
23 |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90% |
|
24 |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
>90% |
|
25 |
每10万人口得到康复服务残疾儿童人数 |
40人 |
|
26 |
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 |
100% |
附件2
《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 头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推广使用残疾预防科普知识资源库 |
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 |
市教育体育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
2 |
强化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 |
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 |
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
3 |
持续开展重点宣传教育行动 |
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 |
市教育体育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
4 |
加强婚前、孕前保健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民政局、市妇联 |
5 |
做好产前筛查、诊断 |
市卫生健康委 |
|
6 |
加强儿童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 |
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 |
市教育体育局、市妇联 |
7 |
加强慢性病致残防控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教育体育局、市残联 |
8 |
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妇联、市残联 |
9 |
加强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防控 |
市卫生健康委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10 |
加强职业病致残防控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 |
11 |
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市残联 |
12 |
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 |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
市经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
13 |
加强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妇联 |
14 |
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气象局 |
15 |
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
16 |
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加强空气、噪声污染治理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 |
17 |
深化康复医疗服务 |
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 |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 |
18 |
加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 |
市残联 |
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
19 |
完善长期照护服务 |
市民政局 |
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滁州银保监分局 |
20 |
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 |
市住建局 |
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残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