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滁州市政府门户网站www.chuzhou.gov.cn2022-09-22 14:59来源:滁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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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滁州市洪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利用有限公司整改不到位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第一轮督察期间,群众多次投诉反映滁州市洪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利用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2019年,滁州市对该信访问题予以销号。但此次督察发现,该企业拆解后的含油废钢仍然露天堆存,厂区内遍地油污,部分污水直排厂区外雨水管网,群众投诉的污染问题并未真正得到解决。凤阳县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群众投诉敷衍应对,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任由污染问题长期存在。

二、整改实施主体

滁州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举一反三,对刘府镇机动车拆解行业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措施,彻底解决相关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依法对洪武公司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3.加快建设含油废钢专用车间,对临时堆放的含油废钢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含油废水二次污染。

4.排查整治厂区雨污管网,实现雨污分流。

5.对原有初期雨水收集池进行提升改造,确保场地内含油废水进入污水处理设施。

6.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群众投诉问题调查整改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办理质量。

四、目标任务

洪武公司及刘府镇环境问题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查处到位,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完成时限

2021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滁州市举一反三对刘府镇机动车拆解行业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措施,对机动车拆解行业企业违法违规的问题均已处理处罚到位,凤阳县刘府镇非法机动车45个拆解点159户,其他乡镇10个拆解点,均已全部清理整治完毕;累计拦截外出转运车辆91辆,全部转运至滁州市洪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利用有限公司。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场所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及其他危险废物进行了规范处置处理,累计清理废旧物资12000吨左右全部运送滁州市洪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利用有限公司处置;对非法拆解市场生活垃圾2900吨清理,运送至光大城乡再生能源(凤阳)有限公司焚烧;清理污染土壤约19000吨,由安徽珍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经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和安徽省环境科学院研究院对刘府非法拆解点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检测相关指标均符合环保标准;

2.对滁州市洪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利用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罚102.4万元已缴纳到位;

3.洪武公司8640平方的两栋含油废钢专用车间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厂区内含油废钢已全部入库;

4.洪武公司厂区内雨污管网已全面排查和清理,雨污管道施工改造已完成;

5.洪武公司初期雨水收集池提升建设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6.成立非法报废机动车整治执法大队,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落实常态化巡查,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依法打击,对相关问题线索积极调查取证,对构成违法犯罪的进行立案查处,全面规范县域内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为,并加强对滁州市洪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利用有限公司拆解企业的环境监管,健全群众投诉问题调查整改机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0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监督电话:

省商务厅     0551-63540572、18856922923

省生态环境厅  0551-62376668、15956990767

电子邮箱:

省商务厅     ahswt0572@163.com

省生态环境厅  ahgtc2019@163.com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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